民政部等多部門出台《關於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的意見》:十方麵服務農村發展需求
記者從(cong) 民政部今天(7月26日)舉(ju) 行的例行發布會(hui) 上了解到,民政部等部門日前出台《關(guan) 於(yu) 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的意見》,《意見》立足當前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發展階段性需求,緊扣農(nong) 民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福祉,明確了農(nong) 村綜合服務的重點。
確保綜合服務供給下沉到村
《意見》要求強化縣級人民政府相關(guan) 職能部門兜底責任,在明確服務標準的基礎上,推進公共服務事項向村延伸。重點有10個(ge) 方麵:
一是衛生健康服務,要求提高村衛生健康服務水平,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
二是醫療保障服務,要求完善農(nong) 村地區醫療保障服務網絡,做好困難群眾(zhong) 醫療救助工作。
三是就業(ye) 和社會(hui) 保險服務,要求完善村就業(ye) 和社會(hui) 保險服務體(ti) 係,多渠道促進轉移就業(ye) 。
四是社會(hui) 服務,要求強化村社會(hui) 服務功能,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工作,完善村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製度等。
五是文化、體(ti) 育和教育服務,要求加強文物古跡、曆史建築、傳(chuan) 統村落保護,發展數字農(nong) 家書(shu) 屋,加強文化活動和科學健身指導,加強老年教育、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等服務站點建設,加強科普宣傳(chuan) 教育服務。
六是生產(chan) 服務,要求推動農(nong) 業(ye) 科技服務下沉到村,創新農(nong) 村普惠金融服務機製,提高農(nong) 業(ye) 保險服務質量。
七是生活服務,要求推進郵政、電信等公共事業(ye) 服務進村入戶,加強村客運站點、公共照明等設施建設。
八是人居環境服務,要求加快推進入戶道路建設,紮實推進農(nong) 村廁所革命,加快推進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
九是警務和法律服務,要求做實農(nong) 村警務工作,推動普法宣傳(chuan) 、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服務全覆蓋。
十是應急和社會(hui) 心理服務,要求做好用氣、用電、用火以及地震、洪災、火災等監測、預警等工作,加強應急物資儲(chu) 備保障,開展群眾(zhong) 性安全宣傳(chuan) 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
辦好村級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e)
《意見》要求村級組織要調動群眾(zhong) 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積極性,廣泛參與(yu) 公共服務,辦好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e) 。一是依法協助辦理政務服務,要求村級組織根據協助政務服務目錄,做好政務政策法規宣傳(chuan) 、信息發布、谘詢反饋等工作,協助落實重點群體(ti) 走訪、監測和救助幫扶等政策,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和困境兒(er) 童、留守婦女關(guan) 愛服務。二是辦好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e) ,要求村級組織廣泛組織開展誌願服務和慈善活動,完善應急工作預案,傳(chuan) 承發展紅色文化、民間藝術、傳(chuan) 統技藝、傳(chuan) 統美食、民俗禮儀(yi) 等,普及科學文化知識,開展綠化美化建設綠色生態村莊。三是積極引導農(nong) 民自我服務,要求村級組織積極發展零售、餐飲、民宿、美發、維修等服務業(ye) 態,鼓勵開發創意農(nong) 業(ye) 、農(nong) 耕體(ti) 驗、手工藝等旅遊服務,培育發展社區社會(hui) 組織,引導農(nong) 民參與(yu) 誌願服務。
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
《意見》緊扣農(nong) 民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福祉,總體(ti) 上從(cong) 三個(ge) 方麵對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明確了要求。
一是基礎性。按照保基本、兜底線、可持續的思路,立足當前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發展階段性需求,聚焦農(nong) 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強村綜合性、兜底性服務能力建設,既著力補齊短板、提升農(nong) 民福祉,又立足“保基本”定位,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和財力負擔的可持續性。
二是規範性。認真落實中央層麵各項法律法規和強農(nong) 惠農(nong) 富農(nong) 政策,緊密銜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逐一梳理村級綜合服務特別是公共服務的基本內(nei) 容、保障水平和供給方式,為(wei) 有序擴大公共服務供給提供了“路線圖”。
三是可操作性。堅持“基本+”的編製原則,按照均等化思路提出適用於(yu) 全國多數地區的一般性要求和指導性目錄,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村級組織各自職責,為(wei) 各地區各部門推進服務向村下沉明確“施工圖”。
五方麵措施保障村級綜合服務功能的健全完善
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必須堅持將黨(dang) 的領導貫穿於(yu) 村級綜合服務全過程和各方麵,突出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保障主體(ti) 作用,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hui) 力量廣泛參與(yu) ,推動各類服務資源向農(nong) 村下沉,向欠發達地區、邊遠地區傾(qing) 斜。《意見》從(cong) 五個(ge) 方麵對加強組織保障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意見》要求建立健全中央統籌、省市負責、縣鄉(xiang) 落實的工作機製,將村級綜合服務功能建設納入基層治理評估體(ti) 係,納入城鄉(xiang) 社區服務體(ti) 係建設規劃。縣級人民政府要穩妥推動相關(guan) 職能部門將資源、服務項目向村下沉,鄉(xiang) 鎮政府強化基本公共服務職能。
二是明確服務標準規範。《意見》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整治形式主義(yi) 為(wei) 基層減負有關(guan) 決(jue) 策部署,以附件形式明確了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指導目錄,為(wei) 指導各地製定本地區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目錄提供參考,堅決(jue) 防止向村級組織轉嫁責任。同時,明確在支持保障條件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級組織承擔相應服務事項,不在村建立相對應的分支機構。
三是健全服務設施網絡。《意見》要求統籌利用村級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益農(nong) 信息社等,優(you) 化以黨(dang) 群服務中心為(wei) 基本陣地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布局。同時要求統籌村集體(ti) 經濟收入、村級組織運轉經費補助等,維護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的正常運營。
四是創新服務供給方式。《意見》要求發揮農(nong) 村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核心作用,以鄉(xiang) 鎮黨(dang) 委和村黨(dang) 組織為(wei) 主渠道統籌公共服務資源,村委會(hui) 具體(ti) 實施。同時,要求推行“街鄉(xiang) 吹哨、部門報到”工作響應機製,加強政府公共服務、社會(hui) 公益慈善服務和農(nong) 民自我服務的協同聯動。
五是積極發揮職能部門作用。《意見》要求各地民政、發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住房城鄉(xiang) 建設、交通運輸、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退役軍(jun) 人事務、應急管理、體(ti) 育、醫療保障等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並補齊村級綜合服務短板。並要求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開展跟蹤檢查和綜合評估。
(總台央視記者 李玉梅 曹文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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