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住建廳:將取消“公攤麵積”的建議列為立法項目建議上報
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內(nei) 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網站8月24日消息,內(nei) 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近期答複內(nei) 蒙古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五次會(hui) 議王鳳華委員《關(guan) 於(yu) 規範房屋“公攤麵積”的提案》時稱,“我廳將取消‘公攤麵積’的建議列為(wei) 近期亟需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內(nei) 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在答複中稱,目前,全國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確權中普遍以共有建築麵積為(wei) 標準,公攤麵積確定具有很強的專(zhuan) 業(ye) 性,廣大購房者對分攤的公共建築麵積的合理性、準確性缺乏專(zhuan) 業(ye) 了解,也不能直觀的了解實際套內(nei) 麵積,且公攤麵積因項目不同存在差異,造成消費者的質疑和矛盾糾紛。
內(nei) 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表示,委員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內(nei) 麵積作為(wei) 計價(jia) 依據,對防止出現公攤麵積無序增加,減少購房過程中的矛盾糾紛,維護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內(nei) 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將取消“公攤麵積”的建議列為(wei) 近期亟需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鑒於(yu) 以建築麵積作為(wei) 商品房銷售的計價(jia) 依據,已經實施多年,並且已有法律法規確認,如果改革計價(jia) 依據,首先必須修改完善相關(guan) 配套製度,明確套內(nei) 建築麵積的概念及計價(jia) 方式,做好宣傳(chuan) 、普及和解釋論證工作,設置合理的過渡期,以實現計價(jia) 依據和標準從(cong) 建築麵積向套內(nei) 麵積的平穩過渡,因此實施的難度較大,周期較長。(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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