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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統籌協同,凝聚科技創新合力

發布時間:2022-09-26 16:09:00來源: 科技日報

  作者:趙正國(中國科協創新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

  強化統籌協同是我國推進科技體(ti) 製改革的重要手段,實現統籌協同是我國深化科技體(ti) 製改革的重要目標。2020年9月11日,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科學家座談會(hui) 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對大家提出的加強科技力量統籌問題,我們(men) 將通盤研究考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21年修訂)多項規定也涉及統籌協同。新形勢下,科技領域統籌協同的必要性、重要性更加突出,以強化統籌協同凝聚科技創新巨大合力已成為(wei) 深入完善國家創新體(ti) 係、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的現實需要和長遠需求。

  我國科技領域統籌協同已取得曆史性成就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科技領域統籌協同加快推進、多點發力,已取得實質性突破和曆史性成就。

  首先,中央相關(guan) 部門之間統籌協同取得顯著成效。國家層麵領導推動科技領域統籌協同的體(ti) 製機製不斷健全,2018年7月成立的國家科技領導小組(前身為(wei) 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和2012年7月成立的國家科技體(ti) 製改革和創新體(ti) 係建設領導小組充分發揮了領導作用,在協調國務院各部門之間及部門與(yu) 地方之間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項、統籌協調有關(guan) 重大問題等方麵開展了大量工作。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深入推進,《國務院關(guan) 於(yu) 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幹意見》《關(guan) 於(yu) 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zhuan) 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等重要文件部署整體(ti) 落實到位,已有科技計劃(專(zhuan) 項、基金等)整合優(you) 化基本完成。

  其次,中央與(yu) 地方之間統籌協同取得明顯進步。科技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體(ti) 係建設加快推進。201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了科技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總體(ti) 要求、主要內(nei) 容和配套措施,推動初步形成了完整規範、分工合理、高效協同的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科技部與(yu) 省級人民政府部省工作會(hui) 商持續發力,此項舉(ju) 措連續施行近二十年,製度機製不斷完善、合作內(nei) 容日益豐(feng) 富、成效影響接續顯現。

  再次,地方與(yu) 地方之間統籌協同取得重要進展。在長三角、京津冀、粵港澳等科技創新重點區域,地方之間統籌協同已得到有力加強。其中,長三角地區省級政府之間統籌協同的力度和成效尤為(wei) 明顯。2020年12月,科技部印發《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ti) 建設發展規劃》,對統籌推進長三角區域科技創新體(ti) 係建設、促進滬蘇浙皖地方政府之間統籌協同等做出了總體(ti) 規劃。2022年7月,科技部與(yu)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ti) 聯合攻關(guan) 合作機製》,對強化滬蘇浙皖地方政府之間統籌協同等做出了細化安排。

  三方麵發力進一步加強科技領域統籌協同

  同時,我們(men) 也要看到,我國科技領域統籌協同還存在一些短板和問題。如中央有關(guan) 部門在推動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優(you) 化整合新建方麵協同不足,中央與(yu) 地方在國家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麵聯動不夠,地方與(yu) 地方在實驗室建設和高端科技人才引進方麵競爭(zheng) 過度等。為(wei) 妥善解決(jue) 科技領域統籌協同存在的問題,有效凝聚科技創新巨大合力,可在以下三方麵重點持續發力。

  第一,加快健全科技領域統籌協同的領導機製。我國科技體(ti) 製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正處在三年攻堅階段,改革力度難度前所未有,特別應當高度重視和大力進行統籌協同,迫切需要加快健全領導推動統籌協同的組織機構和製度機製。這要求,必須認真落實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健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條件下關(guan) 鍵核心技術攻關(guan) 新型舉(ju) 國體(ti) 製的意見》等新要求新部署,加快建立權威的決(jue) 策指揮體(ti) 係,盡早構建協同攻關(guan) 的組織運行機製。還可考慮,緊密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關(guan) 於(yu) 統籌協同的規定要求,加快製定實施細則和配套舉(ju) 措。

  第二,大力深化中央與(yu) 地方財政支持科技活動的聯動改革。據相關(guan) 統計,自2007年起,地方財政科技支出已連續14年高於(yu) 中央財政科技支出,2020年地方財政科技支出(6336.8億(yi) 元)約是中央財政科技支出(3758.2億(yi) 元)的1.7倍。這要求,應當更加重視地方財政支持的科技活動,在科學合理劃分科技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基礎上,還須真正加強對中央與(yu) 地方財政支持科技活動的統籌協調。對此,可考慮從(cong) 加強統籌國家、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和實施管理工作入手進行試點,將廣東(dong) 、北京、上海等地省級科技計劃先行與(yu) 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統籌實施,多方聯合開展查重,避免重複部署,優(you) 化整體(ti) 布局,推動提升國家財政科技投入效能。

  第三,切實加強對地方科技創新舉(ju) 措的宏觀協調。實踐中,有關(guan) 部門為(wei) 全麵貫徹落實中央關(guan) 於(yu) 科技創新的決(jue) 策部署,紛紛出台推動當地科技創新的具體(ti) 舉(ju) 措,爭(zheng) 相加大激勵獎勵力度。這些舉(ju) 措總體(ti) 上發揮了非常積極的正麵作用,但個(ge) 別也造成了過度競爭(zheng) 、重複建設、資源浪費等現實問題。對此,可考慮圍繞“十四五”規劃等與(yu) 科技創新有關(guan) 部署的實施情況,健全監測評估機製,以督促檢查為(wei) 主要抓手,強化動態監測和意見反饋,協調推動地方科技創新舉(ju) 措更好落實國家戰略。還可考慮,對地方實驗室建設、高層次科技人才引進等設置前置審批環節,完善製度規定,規範實施操作。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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