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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發布板藍根注射液等藥品說明書修訂公告

發布時間:2022-11-02 15:45:00來源: 央視新聞

  國家藥監局網站今天發布公告稱,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wei) 進一步保障公眾(zhong) 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jue) 定對注射用黃芪多糖、燈盞花素氯化鈉注射液和板藍根注射液說明書(shu) 中的警示語及【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項進行統一修訂。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上述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依據《藥品注冊(ce) 管理辦法》等有關(guan) 規定,按照相應附件要求修訂說明書(shu) ,於(yu) 2023年1月27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修訂內(nei) 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並進行修訂;說明書(shu) 及標簽其他內(nei) 容應當與(yu) 原批準內(nei) 容一致。自備案之日起生產(chan) 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shu)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後9個(ge) 月內(nei) 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shu) 及標簽予以更換。

  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製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chuan) 培訓,指導醫師、藥師和患者合理用藥。

  三、臨(lin) 床醫師、藥師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說明書(shu) 的修訂內(nei) 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shu) 進行充分的獲益/風險分析。

  四、患者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shu) ,使用處方藥的,應嚴(yan) 格遵醫囑用藥。

  五、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督促行政區域內(nei) 上述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shu) 修訂和標簽、說明書(shu) 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依法嚴(yan) 厲查處。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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