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健全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製度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發布新修訂的《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新規定重點明確了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跟帖評論管理責任、跟帖評論服務使用者和公眾(zhong) 賬號生產(chan) 運營者應當遵守的有關(guan) 要求等內(nei) 容,將於(yu) 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據悉,《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自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來,對於(yu) 規範跟帖評論環節信息秩序,維護良好網絡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互聯網新技術新應用的快速發展,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適應形勢發展變化進行修訂完善。新規定旨在加強對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的規範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健康發展。
新規定明確,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用戶服務協議對跟帖評論服務使用者和公眾(zhong) 賬號生產(chan) 運營者進行規範管理。
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健全用戶個(ge) 人信息保護製度,處理用戶個(ge) 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公開個(ge) 人信息處理規則,告知個(ge) 人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的個(ge) 人信息種類、保存期限等事項,並依法取得個(ge) 人的同意。
新規定要求,公眾(zhong) 賬號生產(chan) 運營者應當對賬號跟帖評論信息內(nei) 容加強審核管理,及時發現跟帖評論環節違法和不良信息內(nei) 容並采取必要措施。
根據新規定,公眾(zhong) 賬號生產(chan) 運營者可按照用戶服務協議向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申請跟帖評論區管理權限。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公眾(zhong) 賬號生產(chan) 運營者的跟帖評論管理情況進行信用評估後,合理設置管理權限,提供相關(guan) 技術支持。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