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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意見 30條舉措為消費者保駕護航

發布時間:2022-12-28 15:17: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關(guan) 於(yu) 為(wei) 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這份《意見》十分詳細,從(cong) 四大方麵提出了30條具體(ti) 服務保障舉(ju) 措,並且從(cong) 消費端、生產(chan) 經營端、市場秩序端三方麵入手,增強消費信心,提升消費意願,加強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意見》有哪些亮點?

  30條具體(ti) 措施如何為(wei) 消費者保駕護航?

  對於(yu) “霸王條款”、消費欺詐等頑疾

  將如何嚴(yan) 懲?

  帶著這些問題

  進入今天的一問到底

  01

  意見有何亮點?如何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此次最高法發布的《關(guan) 於(yu) 為(wei) 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都有哪些亮點?如何才能讓消費者放心消費?最高人民法院也進行了權威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陳宜芳:意見對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全麵促進消費、加快消費提質升級作了全麵規定,涵蓋消費端、生產(chan) 端和市場秩序等方麵。

  在消費端,著力保護人民群眾(zhong) “舌尖上的安全”和“針尖上的安全”。嚴(yan) 厲整治“霸王條款”、消費欺詐、預付式消費“套路”消費者等消費領域頑疾。通過加強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在生產(chan) 端,依法保護企業(ye) 產(chan) 權、經營自主權和知識產(chan) 權,鼓勵公平競爭(zheng) 、科技創新,發揮供給側(ce) 對消費的支撐引領作用。

  在市場秩序方麵,維護誠信、公平、高效的市場秩序,助力加強消費信用體(ti) 係建設,促進經營者誠實守信經營,保障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02

  如何有力保障新業(ye) 態下的消費者權益?

  網上消費已經成為(wei) 群眾(zhong) 生活中常見的消費方式,但消費者麵臨(lin) 的問題也有很多,比如,快遞商品丟(diu) 失、毀損怎麽(me) 辦?已拆封的商品還能“七日無理由退貨”嗎?針對新業(ye) 態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促進消費發展,最高法又采取了哪些有力舉(ju) 措?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陳宜芳:意見圍繞服務和保障全麵促進消費這一宗旨,從(cong) 多個(ge) 角度規定了新業(ye) 態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和促進消費發展方麵的舉(ju) 措:

  一是依法妥善認定直播間運營者責任,明確網絡餐飲服務平台經營者與(yu)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定情形。

  二是明確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wei) 由主張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製度,電子商務經營者作出更優(you) 承諾的,應當遵守。

  三是明確因快遞人員擅自使用快遞商品、違規打開快遞包裝、暴力分揀快遞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wei) 導致快遞商品丟(diu) 失、毀損,消費者請求賠償(chang) 損失的,快遞服務提供者不得依據免責條款提出免責抗辯;經營者向消費者盲發快遞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無條件退貨。

  四是要求把握好平台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穩定發展預期,激發投資活力。

  五是服務培育新型消費,助推傳(chuan) 統線下業(ye) 態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助力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廳等新零售業(ye) 態發展。

  03

  如何進一步加強消費者個(ge) 人信息保護?

  消費者個(ge) 人信息保護是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的問題,最高法此次發布的《意見》從(cong) 哪些方麵進一步加強了消費者個(ge) 人信息保護?再來聽聽最高法的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陳宜芳:隨著信息社會(hui) 不斷發展,個(ge) 人信息安全成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普遍關(guan) 心的問題。

  意見積極回應人民群眾(zhong) 關(guan) 切,明確規定,經營者處理敏感個(ge) 人信息、跨境轉移個(ge) 人信息等行為(wei) 應當取得消費者單獨同意,不能以獲得概括同意為(wei) 由進行免責抗辯;

  經營者不得過度收集消費者個(ge) 人信息、在消費者撤回同意後應當停止處理或者及時刪除消費者個(ge) 人信息,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消費者個(ge) 人信息必須征得監護人同意;

  經營者不得以消費者不同意處理個(ge) 人信息為(wei) 由拒絕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經營者處理個(ge) 人信息侵害個(ge) 人信息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過錯推定責任,如果經營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chang) 等侵權責任。

  04

  對未成年和老年消費者權益有何特別規定?

  對於(yu) 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的“一老一小”,也就是老年消費者和未成年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意見》又采取了哪些保護舉(ju) 措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陳宜芳:實踐中,未成年和老年消費者的權益容易受到侵害。意見對加強未成年和老年消費者的權益作了特別規定。

  意見明確了學校、托幼機構等單位食堂對於(yu) 確保食品安全的責任。

  針對未成年人沉迷遊戲、大額直播打賞等問題,意見規定,網絡遊戲、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違反法律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網絡直播服務,收取充值費用、接受直播打賞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返還遊戲充值費、打賞費。

  限製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通過參與(yu) 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yu) 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返還該款項。積極營造健康、清朗、有利於(yu) 未成年人成長的網絡環境。

  為(wei) 保護老年消費者權益,意見明確規定,通過誇大宣傳(chuan) 、虛構治療、保健、養(yang) 生等功能構成欺詐,消費者有權依法請求生產(chan) 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chang) 責任。經營者誘導老年消費者購買(mai) 不符合其需求或者明顯超出其需求範圍的保健食品等商品或者服務,致使合同顯失公平的,消費者有權請求撤銷合同。

  05

  促進消費 如何進一步提升司法服務水平?

  最高法發布的《意見》,一方麵是要加強為(wei) 消費者保駕護航的力度,另一方麵也為(wei) 促進消費。那在促進消費方麵,人民法院又將如何進一步提升司法服務水平呢?

  最高法介紹,《意見》就進一步提升司法服務水平提出了五方麵要求,涵蓋了準確適用在線訴訟規則、完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與(yu) 私益訴訟銜接機製、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等內(nei) 容。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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