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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各級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

發布時間:2023-01-12 16:41:00來源: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月1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亦君)最高法今天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發布10件環境公益訴訟專(zhuan) 題指導性案例。最高法副院長楊臨(lin) 萍表示,我國已成為(wei) 全球唯一建成覆蓋全國各層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ti) 係的國家,截至目前,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zhuan) 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ge) 。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涉及走私洋垃圾、毀損自然遺跡、偷排船舶汙水、非法采礦、破壞公益林地等不同環境汙染、生態破壞行為(wei) 類型,涵蓋數人侵權、生態環境損害後果認定、修複責任承擔和驗收標準、技改抵扣、應急處置措施和費用承擔等實體(ti) 規則,以及訴前磋商、司法確認、先予執行等程序規則,對於(yu) 豐(feng) 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法律適用具有規則意義(yi) 。

  楊臨(lin) 萍介紹,各級人民法院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公益審判職能作用充分彰顯。積極穩妥推進環境公益訴訟,覆蓋大氣、水、土壤、海洋、森林、瀕危動植物、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鄉(xiang) 村等各類生態環境要素的全方位公益訴訟保護體(ti) 係有效建立。依法審理社會(hui) 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釋放社會(hui) 組織維護環境公益潛力活力。

  依法審理檢察機關(guan) 提起的環境民事、行政、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促進全麵擔責、嚴(yan) 格執法。依法審理省級、市地級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訴訟案件,完善磋商、訴訟銜接機製,嚴(yan) 格保護生態環境。2013年以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訴訟和司法確認案件1.6萬(wan) 餘(yu) 件,將“環境有價(jia) 、損害擔責”原則落到實處,努力實現辦理一個(ge) 案件、恢複一片綠水青山。

  堅持最嚴(yan) 格製度最嚴(yan) 密法治,公益訴訟裁判規則日益完善。貫徹落實《民法典》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不斷豐(feng) 富綠色裁判規則。最高法先後發布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生態環境侵權禁止令、懲罰性賠償(chang) 等司法解釋21部,出台依法懲處盜采礦產(chan) 資源犯罪意見等司法政策文件15部,與(yu) 有關(guan) 部門聯合出台檢察公益訴訟司法解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管理規定,細化審判規程,統一裁判標準。

  “係統應對環境汙染、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sang) 失等三大環境危機,在公益訴訟審判工作中找準統籌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汙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的平衡點,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楊臨(lin) 萍表示,積極構建協調聯動機製,深化與(yu) 檢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環保行政機關(guan) 在信息數據共享、證據調取采信、案件線索移交、環境修複執行等方麵的務實合作,促進環境司法與(yu) 行政執法的銜接配合。

  下一步,最高法將積極參與(yu) 生態環境領域重大立法事項,研究製定環境資源案件證據規則、生態環境公益侵權等司法解釋,發布長江保護專(zhuan) 題指導性案例,推動司法實踐有益經驗的規則轉化,進一步豐(feng) 富完善生態環境公益保護的預防性、懲罰性、恢複性裁判規則,推進環境公益訴訟裁判規則體(ti) 係化,持續鞏固生態環境公益保護的司法實踐成果。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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