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優化調整低保認定條件
本報重慶1月12日電 (記者常碧羅)記者從(cong) 重慶市民政局獲悉:重慶市政府於(yu) 近日出台《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對低保認定條件進行了優(you) 化調整,進一步強化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保障。
《辦法》調整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籍地規定,低保對象不僅(jin) 限於(yu) 重慶本地戶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可以有外地戶籍,符合條件的均可按規定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對於(yu) 特殊情況可實施“單人保”,《辦法》明確了可單獨提出低保申請的特殊情形。同時,《辦法》還調整了工資性收入計算方式,對穩定就業(ye) 但不能提供收入證明人員的工資性收入由“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調整為(wei) “按照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同行業(ye) 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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