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電視台及電台需每周至少播半小時國安節目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據香港《星島日報》14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當天宣布,電視台與(yu) 廣播電台未來需要在每周,至少播放30分鍾涉及國安法或國安教育的節目。
報道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會(hui) 同行政會(hui) 議,已接納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就3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和兩(liang) 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建議表示,將現在的7類指定播放節目整合為(wei) 5類,即新聞、時事、兒(er) 童、青年人和其他節目。其中,免費電視及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鍾關(guan) 於(yu) 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與(yu) 此同時,各持牌機構每周提供兒(er) 童節目的總時長減半至 14 小時,以及取消指定播放節目須“完全屬香港本地製作”的規定等。電台方麵,把英語電台頻道須提供英語廣播總時數的比例,由不少於(yu) 80% 下調至不少於(yu) 55%。(李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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