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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過去5年對100餘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

發布時間:2023-02-16 15:52: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2月1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韓颺)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舉(ju) 行“做優(you) 新時代刑事檢察”新聞發布會(hui) ,最高檢黨(dang) 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介紹,過去5年,檢察機關(guan) 共起訴國家工作人員貪汙受賄等職務犯罪7.8萬(wan) 餘(yu) 人,其中對孫政才、趙正永、孫力軍(jun) 、傅政華等100餘(yu) 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

  孫謙表示,在懲治腐敗犯罪方麵,最高檢與(yu) 國家監委建立監檢銜接機製,實現有效配合和製約。同時,檢察機關(guan) 落實黨(dang) 中央“受賄行賄一起查”的部署,依法懲治行賄犯罪,5年來,共起訴行賄犯罪1.1萬(wan) 餘(yu) 人,並對50餘(yu) 件貪汙賄賂案件(犯罪人逃匿、死亡的)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首次適用缺席審判程序。

  最高檢第三檢察廳廳長史衛忠指出,從(cong) 檢察機關(guan) 辦案情況來看,當前腐敗犯罪呈現出了一些新特點。

  一是行業(ye) 性、係統性、地域性腐敗現象突出。既有金融、國企、政法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或資源富集領域,也有以前並未引起太多關(guan) 注的行業(ye) ,如糧食購銷。隨著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僅(jin) 2022年上半年起訴的相關(guan) 人員就達到了前兩(liang) 年總和的近3倍。

  二是腐敗犯罪手段隱蔽性、複雜性增強。以“影子公司”、“虛假交易”、“期權腐敗”、政商“旋轉門”等方式掩飾權錢交易本質案件增多。有的“腐敗潛伏期”較長,不少案件犯罪時間跨度達十餘(yu) 年甚至更長時間。

  三是涉案金額不斷攀升。一些案件涉案數額動輒過億(yi) ,如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金額達17億(yi) 餘(yu) 元。

  四是領導幹部親(qin) 屬“寄生性”腐敗犯罪層出不窮,家族式腐敗問題日漸突出,其中有不少屬於(yu) 領導幹部與(yu) 其親(qin) 屬共同犯罪,還有的領導幹部親(qin) 屬利用領導幹部影響力大肆斂財。

  史衛忠表示,隨著“受賄行賄一起查”深入推進,辦理的行賄犯罪案件也有一些新特點。

  一是部分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dang) 員幹部,巨額行賄、性質惡劣、危害嚴(yan) 重,行賄犯罪涉案數額在百萬(wan) 元以上的人數占比從(cong) 2018年初的約14%上升至2022年的47%。巨額行賄帶來更大的國家利益受損,如河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過向江西某集團公司原總經理行賄500萬(wan) 元,使其公司股權被國有企業(ye) 高價(jia) 收購,造成國有資產(chan) 損失高達上億(yi) 元。

  二是行賄人為(wei) 謀取不正當利益,長期向多人、多次行賄犯罪較為(wei) 常見。如安徽馬某行賄案,其為(wei) 謀取在承攬工程中的競爭(zheng) 優(you) 勢,夥(huo) 同他人向鎮委書(shu) 記、鎮長、財政所所長等人多次行賄、數額巨大,鎮委鎮政府塌方式腐敗。

  三是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單位行賄犯罪問題逐漸凸顯。2013至2017年單位行賄案件占比約25%,2018至2022年單位行賄約占35%。

  史衛忠表示,下一步,各級職務犯罪檢察部門將以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為(wei) 統領,依法履行懲治腐敗犯罪職能,為(wei) 堅決(jue) 打贏反腐敗鬥爭(zheng) 攻堅戰持久戰貢獻檢察力量。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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