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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翼代表:建議個稅申報用家庭取代個人

發布時間:2023-03-10 15:03:00來源: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10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華錫)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社會(hui) 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張翼建議按家庭人均收入改革現行個(ge) 稅法,鼓勵大家以家庭為(wei) 單位申報所得稅,利於(yu) 養(yang) 老與(yu) 多孩家庭。

  張翼認為(wei) ,解決(jue) 人口問題需要建立長效機製,其中一個(ge) 重要的改革方向,是將個(ge) 人所得稅法改革為(wei) 家庭居民人均收入稅法,可以鼓勵大家以家庭為(wei) 單位申報所得稅。

  “這對於(yu) 有撫養(yang) 孩子的家庭,特別是那些二孩家庭或三孩家庭來說,是一種友好的一次分配之後的家庭再分配政策配置。”他舉(ju) 例說,雖然某個(ge) 具體(ti) 的納稅人收入較高,但是將其收入平均到每個(ge) 家庭成員上,則家庭人均收入並不高。在同等收入水平下,在一個(ge) 家庭中,夫婦兩(liang) 人全職但沒有孩子的家庭的消費能力,與(yu) 夫婦兩(liang) 人全職但需要撫養(yang) 兩(liang) 個(ge) 孩子的家庭的消費能力會(hui) 截然不同。

  張翼認為(wei) ,對個(ge) 人所得稅法進行製度性修改,不僅(jin) 利在當下,而且功在千秋。另外,對於(yu) 那些贍養(yang) 老年父母的已婚成年納稅人來說,還可以鼓勵收入分配在家庭代際之間進行再分配,通過收入所得稅法的修改鼓勵形成以家庭為(wei) 中心的社會(hui) 結構。

  以家庭人均收入為(wei) 單位申報所得稅,張翼認為(wei) 有兩(liang) 個(ge) 優(you) 勢,一是有利於(yu) 促進共同富裕,使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wei) 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二是通過家庭部門的收入再分配,還可以提振消費,使那些有撫養(yang) 或贍養(yang) 人口的家庭有能力消費。

  “因此,以家庭為(wei) 單位申報收入所得稅,或以居民人均收入計算所得稅,更適宜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之後的中國國情,也更有利於(yu) 通過內(nei) 需啟動以拉動經濟增長。”張翼說。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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