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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完善政府治理體係

發布時間:2023-03-14 15:22:00來源: 新華日報

  作者:吳凡(江蘇省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揚州大學基地特聘研究員)

  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係統闡釋了“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豐(feng) 富內(nei) 涵,並要求將其深刻融入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麵推進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曆史進程之中。“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dang) 的二十大站在實現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的曆史新起點上提出的戰略目標。政府治理體(ti) 係是國家治理體(ti) 係的重要內(nei) 容和關(guan) 鍵環節。新征程上,我們(men) 必須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人民至上為(wei) 價(jia) 值遵循,以法律製度為(wei) 根本保障,以美好生活為(wei) 奮鬥目標,推動政府治理體(ti) 係不斷健全和完善。

  堅持人民至上,涵養(yang) 人民情懷,建設人民政府。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堅持人民至上”。堅持人民至上是我們(men) 黨(dang) 百年奮鬥的重要曆史經驗,是對“以人民為(wei) 中心”發展理念的高度凝練和係統總結。人民至上是建設完善政府治理體(ti) 係的價(jia) 值基準和根本要求。長期以來,我們(men) 黨(dang) 和政府在治國理政中秉持人民至上的價(jia) 值理念,始終將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偉(wei) 大進程中勇往直前,在麵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重大考驗中銳意進取。

  政之所興(xing) ,在順民心。人民是我們(men) 黨(dang) 執政最深厚的基礎和最大底氣。正是因為(wei) 我們(men) 黨(dang) 和政府堅定人民立場,以人民利益為(wei) 起點、以人民力量為(wei) 依托、以人民滿意為(wei) 歸宿,才能團結帶領人民完成脫貧攻堅、完成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曆史性任務。邁上新征程,推動建設和完善政府治理體(ti) 係必須堅持人民至上,涵養(yang) 深厚人民情懷,充分發揮人民主體(ti) 作用。涵養(yang) 深厚人民情懷就是要深刻認識到人民在推進治理體(ti) 係現代化中的根本性意義(yi) ,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的根本價(jia) 值遵循,堅持以人民為(wei) 主體(ti) ,植根人民、依靠人民,體(ti) 現人民意誌、保障人民權益,科學精準、及時有效回應人民呼聲。充分發揮人民主體(ti) 作用,就是要尊重人民在推進治理體(ti) 係現代化中的主體(ti) 地位,充分肯定人民的首創精神,調動起人民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積極性。要通過結構優(you) 化和流程再造,增強政府對人民智慧的汲取能力,在政策製定過程中融合人民訴求與(yu) 主張,充分彰顯人民主體(ti) 地位。要拓寬民眾(zhong) 平等參與(yu) 、理性溝通的方式渠道,虛心向人民學習(xi) ,拜人民為(wei) 師,激發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汲取人民的智慧與(yu) 能量,以人民的實踐創新推動政府治理創新。

  培育法治思維,強化製度保障,建設法治政府。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麵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ti) 工程”“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對推進政府治理體(ti) 係現代化做出重點部署,為(wei) 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ti) 係提供根本遵循。政府法治化水平是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支撐和重要依托,也是關(guan) 乎全麵依法治國工作布局的關(guan) 鍵環節,政府治理體(ti) 係現代化關(guan) 鍵在法治化。

  法者,治之端也。良法善治是對人民主體(ti) 地位和人民利益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與(yu) 人民的生活和利益緊密相關(guan) ,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歸根結底是為(wei) 了依法保障人民權益,更好服務人民。邁上新征程,我們(men) 要推動建設和完善政府治理體(ti) 係,以更好保障人民利益為(wei) 目標,補齊薄弱環節和短板,堅持職責法定,強化製度保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麵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職責法定是提升政府法治化水平的基本前提,為(wei) 各級政府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提供製度依據。應當明確界定黨(dang) 政機關(guan) 各自職能與(yu) 權限邊界,確保政府機構職能設置更加合理,提升機構設置科學性;厘清政府間縱向、橫向關(guan) 係,推動政府間“權—責—利”配置更加平衡,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堅決(jue) 破除利益部門化、地方化傾(qing) 向等現象,確保法律製定以人民利益為(wei) 依歸,真正造福人民,提升政府公信力。製度保障是提升政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內(nei) 容,為(wei) 廣大人民積極參與(yu) 國家事務管理以及政府決(jue) 策、執行、監督全過程提供法律依據。應當持續推進政府協商等民眾(zhong) 政治參與(yu) 渠道的實踐探索,拓寬普通民眾(zhong) 參與(yu) 政治生活與(yu) 表達利益訴求的途徑,深化民眾(zhong) 對政府運行的參與(yu) 度,增強民眾(zhong) 對政府政策的認同度。依法行政是提升政府法治化水平的最終目標,應當強化以法治為(wei) 重要標準的考核體(ti) 係和監督體(ti) 係建設,引導公務人員樹立法治思維、強化法治意識,將日常工作中的關(guan) 注重點轉向行政執法過程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堅決(jue) 防止政績驅動導致的政府行為(wei) 對民眾(zhong) 合法權益的侵擾。

  聚焦美好生活,著力為(wei) 民服務,建設服務型政府。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把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wei) 現代化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如何讓人民過上幸福的日子是我們(men) 永恒不變的課題。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人民群眾(zhong) 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men) 的奮鬥目標,是政府治理的不懈追求。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理念不斷被強化,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成為(wei) 行政體(ti) 製改革和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戰略目標。進入新時代,社會(hui) 主要矛盾發生曆史性轉化,推動建設和完善政府治理體(ti) 係應當聚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著力為(wei) 人民服務,努力破解當前發展難題,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一方麵,要兜牢底線,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受製於(yu) 地區發展差異以及城鄉(xiang) 發展不平衡等方麵的原因,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仍然是我國政府治理的一個(ge) 重要目標。應當持續推進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創新,形成政府主導、市場和社會(hui) 積極參與(yu) 的多元服務供給格局,在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效率的同時,在托幼、養(yang) 老、扶貧、就業(ye) 等重點領域開展針對性工作,擴大基本公共服務惠及麵。另一方麵,要聚焦重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紮實推進共同富裕。夯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經濟基礎,關(guan) 鍵在於(yu)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應當健全政府宏觀經濟治理體(ti) 係,構建高質量發展的體(ti) 製機製,充分發揮國家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以及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的協調配合作用,增強經濟增長穩定性和可預期性。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政府市場監管和製度保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氛圍,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同時,也要推動服務型政府與(yu) 法治政府的深度融合,促進改革與(yu) 立法的良性互動。當前,全麵推進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取得了豐(feng) 碩成果,積累了豐(feng) 富經驗。邁上新征程,不僅(jin) 要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且人民歡迎的政策、措施及時轉化為(wei) 法律規範,還要適時修改原有法律中不適應服務型政府建設要求的部分,整合各地既有經驗,從(cong) 國家層麵形成統一的製度設計,以法治方式更好推動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提升政府服務水平。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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