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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台《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人員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3-03-28 15:47: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近期,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台《北京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人員管理辦法》,該辦法依據國家認監委相關(guan) 文件,結合市場監管總局檢驗檢測領域行風治理工作部署和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行風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完善管理機製、強化日常監督、提升服務水平,為(wei) 優(you) 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技術評審工作提供製度保障。

  檢驗檢測作為(wei) 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服務國家經濟、產(chan) 業(ye) 科技發展,保障社會(hui) 安全、人民健康方麵發揮著重要的支撐作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對向社會(hui) 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的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實施的評價(jia) 許可。技術評審是資質認定行政許可的重要環節,評審人員對資質認定評審結論起到關(guan) 鍵作用。

  《管理辦法》聚焦資質認定許可的關(guan) 鍵環節,聚焦人民群眾(zhong) 和檢驗檢測機構反映的突出問題,聚焦技術評審的廉潔風險防控,堅持管理與(yu) 保障並進、監督與(yu) 服務並重。通過明確準入條件、強化職責履行、完善監督方式、嚴(yan) 格處置措施、實施分級管理、提升服務保障等方式,不斷規範檢驗檢測市場秩序,提高評審人員思想認識,主動“正行風、轉作風、樹新風”,推動技術評審工作規範、高效、客觀、公正開展。

  《管理辦法》為(wei) 評審人員劃出“紅線”、標出“底線”,對存在收受評審對象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財物,違反規定接受宴請或旅遊、健身、娛樂(le) 等活動安排,出具虛假或不實技術評審結論等情形的,直接作出取消委托從(cong) 事技術評審活動的處理,不再予以注冊(ce) 。通過完善管理製度、提升思想認識和有力規範約束,助力檢驗檢測機構更好發揮質量基礎設施作用,服務保障民生,促進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

  《管理辦法》主要內(nei) 容還有:

  評審人員行為(wei) 準則和禁止行為(wei) :

  一、行為(wei) 準則:(一)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公正可靠,忠於(yu) 職守;(二)持續提升技術能力,維護資質認定工作聲譽;(三)嚴(yan) 格遵守保密紀律;(四)堅持團隊協作。

  二、禁止行為(wei) :(一)未按照資質認定基本規範、評審準則規定的要求和時間實施技術評審;(二)對同一檢驗檢測機構既從(cong) 事谘詢又從(cong) 事技術評審;(三)與(yu) 所評審檢驗檢測機構有利害關(guan) 係或者其評審可能對公正性產(chan) 生影響,未進行回避;(四)在評審工作中故意刁難、態度粗暴、吃拿卡要;(五)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e) 秘密或者技術秘密;(六)收受評審對象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財物,違反規定接受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le) 等活動安排;(七)出具虛假或不實的技術評審結論。

  評審員實行分級管理:

  評審員分為(wei) 主任評審員、中級評審員、見習(xi) 評審員,晉級考核根據申請人考核情況和工作業(ye) 績,逐級晉升。

  見習(xi) 評審員晉升中級評審員由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成員組成的評價(jia) 組進行綜合評議。

  中級評審員晉升主任評審員需經過麵試和見習(xi) 考核。

  評價(jia) 組結合評審員以往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晉級意見,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

  評審人員考錄、注冊(ce) 、年審、培訓等環節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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