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不用回老家啦!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擴大
日前,國務院批複同意擴大內(nei) 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內(nei) 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試點擴大到這些地方
在北京、天津、河北、內(nei) 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廣東(dong) 、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陝西、寧夏等2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試點地區這樣辦理婚姻登記
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guan) 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試點期
自批複之日(2023年5月12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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