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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家庭教育責任落實 最高檢等三部門提供案例指導

發布時間:2023-05-24 14:39:00來源: 新華社

  2020年8月,16歲的左某以“拉車門”方式實施盜竊,同年10月左某被公安機關(guan) 抓獲歸案。經查,2020年7月以來,左某以“拉車門”方式盜竊三次,竊得財物共計價(jia) 值人民幣500元。2021年5月,浙江省義(yi) 烏(wu) 市公安局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同年8月,義(yi) 烏(wu) 市人民檢察院對左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jue) 定。

  受理案件後,檢察機關(guan) 對左某情況進行了全麵調查,分析發現家庭因素是導致左某犯罪的深層次原因。經過10個(ge) 月的幫教、指導,左某家庭環境明顯改善。

  5月24日,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婦聯、中國關(guan) 工委作為(wei) 典型案例聯合印發。此次印發的“第二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共6件,既有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也有涉未成年人民事執行監督案件、困境未成年人保護案件,為(wei) 各地提供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促進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走深走實,推動相關(guan) 製度機製健全完善。

  記者了解到,這批典型案例中有很多具有借鑒價(jia) 值的經驗做法。例如,檢察機關(guan) 通過改變監護人教育方式來推動孩子轉變,重塑家庭支持體(ti) 係;在辦理監護侵害案件、對待“問題父母”時堅持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原則,用心做好監護監督工作;將涉罪未成年人幫教與(yu) 監護人家庭教育指導相結合,提高罪錯未成年人矯治成效;通過家庭教育指導助力探望難題破解,不讓孩子成為(wei) 父母複雜關(guan) 係中的“夾心人”;動態評估家庭教育指導效果並及時調整指導方案,不斷推動社會(hui) 支持力量欠缺地區家庭教育指導隊伍建設;紮實做好異地協作配合,共保陷入困境的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guan) 將繼續紮實做好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工作,推動家庭教育責任落實,並積極會(hui) 同婦聯、關(guan) 工委等部門構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長效機製,確保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有抓手、顯實效。(記者馮(feng) 家順)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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