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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個省份將試點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發布時間:2023-05-26 11:36: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5月2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先藕潔)在民政部今天舉(ju) 行的擴大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專(zhuan) 題新聞發布會(hui) 上,民政部社會(hui) 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表示,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內(nei) 蒙古、遼寧等21個(ge) 省(區、市)實施內(nei) 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新納入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guan) 將統一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擴大試點後的21個(ge) 省份將覆蓋我國總人口的78.5%,能夠基本滿足群眾(zhong) 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

  王金華介紹,按照國務院授權,此次將北京、天津、河北、內(nei) 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廣西、海南、寧夏等11個(ge) 省(區、市)納入擴大試點範圍,實施內(nei) 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王金華表示,試點擴容主要基於(yu) 以下考慮:擴大試點是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要求、推進“一件事一次辦”的重大舉(ju) 措,可惠及近一億(yi) 外出務工經商、求學就業(ye) 的廣大流動人群,既有經濟效益,更有社會(hui) 效益;有效回應了群眾(zhong) 異地辦理婚姻登記訴求的現實需要,未列入前期試點地區的群眾(zhong) 要求異地辦理的呼聲非常強烈;首批試點積累了成功經驗,為(wei) 擴大試點範圍奠定了良好基礎。

  王金華介紹,《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內(nei) 地居民應當出具戶口簿和身份證。試點啟動後,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不但要出具雙方當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還應當出具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民政部社會(hui) 事務司二級巡視員楊宗濤表示,首批和此次擴大內(nei) 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範圍,是及時回應人民群眾(zhong) 的呼聲和現實需要,通過試點進一步積累經驗、加強基礎建設,同時積極推動《婚姻登記條例》的修訂,為(wei) “全國通辦”打下堅實基礎。“婚姻登記實現全國範圍通辦是我們(men) 的工作目標,待條件成熟後,民政部將及時推動此項工作。”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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