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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

發布時間:2023-07-19 11:05:00來源: 人民日報

  作者:王慶(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金融研究所)

  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zheng) 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製度是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重要的基礎性製度。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改革發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業(ye) 保持快速發展,金融產(chan) 品日益豐(feng) 富,金融服務普惠性增強,金融體(ti) 係不斷完善,人民幣國際化和金融雙向開放取得新進展,金融監管得到改進,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能力增強。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中從(cong) 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全麵推進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高度,作出“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健全資本市場功能”等重要部署,為(wei) 新時代新征程做好金融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要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為(wei)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貢獻金融力量。

  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的金融需求。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要“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ti) 人民”。在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zheng) 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ti) 係,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加快發展綠色金融,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zhai) 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綠色信托等綠色金融產(chan) 品,完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ti) 係,助力改善生態環境和實現“雙碳”目標。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快補齊縣域、小微企業(ye) 、新型農(nong) 業(ye) 經營主體(ti) 等金融服務短板,促進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科創金融等融合發展。聚焦就業(ye) 、社保、醫療、住房、養(yang) 老等民生重點領域,持續完善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體(ti) 係,推動金融服務下沉到更多的消費群體(ti) 和更豐(feng) 富的消費場景中。

  服務實體(ti) 經濟高質量發展。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ti) 經濟上”。實體(ti) 經濟是強國之本、興(xing) 國之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必須著力做強實體(ti) 經濟。金融是實體(ti) 經濟的血脈,要把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作為(wei) 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好滿足實體(ti) 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金融需求。圍繞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在推進新型工業(ye) 化,加快建設製造強國、質量強國、航天強國、交通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等方麵積極投放金融資源,在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you) 勢方麵發揮好資本引領作用,助力夯實中國式現代化的物質技術基礎。以金融體(ti) 係結構調整優(you) 化為(wei) 重點,優(you) 化融資結構和金融機構體(ti) 係、市場體(ti) 係、產(chan) 品體(ti) 係,為(wei) 實體(ti) 經濟發展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務。圍繞建設現代化經濟的產(chan) 業(ye) 體(ti) 係、市場體(ti) 係、區域發展體(ti) 係、綠色發展體(ti) 係等提供精準金融服務,構建風險投資、銀行信貸、債(zhai) 券市場、股票市場等全方位、多層次金融支持服務體(ti) 係。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維護金融安全,是關(guan) 係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wei) 重點,以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為(wei) 底線,加快相關(guan) 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宏觀審慎管理製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wei) 監管。把主動防範化解係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製。堅決(jue) 整治嚴(yan) 重幹擾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為(wei) ,嚴(yan) 格規範金融市場交易行為(wei) ,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chan) 融結合,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強化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主體(ti) 責任。加強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法治體(ti) 係。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幹預機製,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推進金融業(ye) 綜合統計和監管信息共享。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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