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擬調整公積金政策:在重慶等異地購房可申請提取賬戶餘額
央視網消息: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8月22日發布《關(guan) 於(yu) 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guan) 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支持租住住房提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wei) 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wan) 。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規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額在前述限額標準對應上浮50%。
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nei) 出資為(wei) 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ei) 的存儲(chu) 餘(yu) 額,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chan) 生的實際支付費用。
深化區域提取互認。成都公積金繳存人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nei) 購買(mai) 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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