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實施措施到保障種糧農民收益——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看點解析
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 題:從(cong) 加強愛國主義(yi) 教育實施措施到保障種糧農(nong) 民收益——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六次會(hui) 議看點解析
新華社記者白陽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六次會(hui) 議將於(yu) 10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舉(ju) 行。
加強愛國主義(yi) 教育的實施措施、加強對種糧農(nong) 民收益的保障、加強海洋環境監管監測……在19日舉(ju) 行的記者會(hui) 上,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發言人楊合慶就即將提請本次會(hui) 議審議的部分法律案相關(guan) 情況進行了介紹。
愛國主義(yi) 教育法草案:加強愛國主義(yi) 教育的實施措施
即將提請常委會(hui) 會(hui) 議二次審議的愛國主義(yi) 教育法草案,進一步充實愛國主義(yi) 教育的內(nei) 容,完善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宣傳(chuan) 教育的規定,加強愛國主義(yi) 教育的實施措施等。
“製定愛國主義(yi) 教育法,是保障愛國主義(yi) 教育廣泛深入開展的重要舉(ju) 措。”楊合慶表示,愛國主義(yi) 教育法的立法遵循愛國主義(yi) 教育的特點和規律,聚焦於(yu) 推動愛國主義(yi) 教育廣泛、深入、持久、有效開展。
草案強調充分利用各類資源和各種形式多維度開展愛國主義(yi) 教育。比如,將愛國主義(yi) 教育與(yu)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教育、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國防教育、社會(hui) 主義(yi) 精神文明建設等融會(hui) 貫通。對利用紅色資源、文物古跡、愛國主義(yi) 教育基地和各類文化場館等各類資源,通過功勳榮譽表彰獎勵、重要紀念日、節慶日等各種活動,通過升掛國旗、奏唱國歌、憲法宣誓等儀(yi) 式禮儀(yi) 開展愛國主義(yi) 教育作出規定。明確國家機關(guan) 各部門、社會(hui) 各方麵開展愛國主義(yi) 教育的職責任務,及支持愛國主義(yi) 教育有效開展的保障措施。
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加強保障種糧農(nong) 民收益
本次常委會(hui) 會(hui) 議上,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將提請二次審議。
針對生產(chan) 實踐中,糧食種植收益偏低、影響農(nong) 民種糧積極性的問題,楊合慶表示,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對建立健全糧食安全保障投入機製、糧食生產(chan) 者收益保障機製、糧食主產(chan) 區利益補償(chang) 機製等作了規定,明確采取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強糧食安全保障。
在此基礎上,草案二審稿進一步作出修改完善:在總則中強調調動糧食生產(chan) 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護耕地、種糧、做好糧食安全保障工作積極性;明確國家完善政策性農(nong) 業(ye) 保險製度,鼓勵開展商業(ye) 性保險業(ye) 務;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做好化肥、農(nong) 藥等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資料穩定供應和科學使用相關(guan) 工作,強化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相關(guan) 保障;增加國家加強大中型灌區建設與(yu) 改造、加強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建立健全生物災害監測預警體(ti) 係、加強自然災害防禦技術研究應用等內(nei) 容,為(wei) 調動地方政府和農(nong) 民種糧、抓糧積極性夯實基礎。
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加強海洋輻射環境監測
即將提請常委會(hui) 會(hui) 議三次審議的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進一步加強海洋環境監管監測,提高監督管理能力。
修訂草案三審稿明確:加強海洋環境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提高海洋環境監督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推進綜合監測、協同監測和常態化監測;國家加強海洋輻射環境監測,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製定海洋輻射環境應急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
“海洋環境問題表現在海裏,根子在陸地上。”楊合慶介紹,修訂草案三審稿明確國家實施陸海統籌、區域聯動的海洋環境監督管理製度;要求協同推進入海河流汙染防治,使入海河口的水質符合入海河口環境質量相關(guan) 要求。
慈善法修正草案:規範慈善組織和慈善信托運行
2022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八次會(hui) 議對慈善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楊合慶表示,會(hui) 後公開征求意見期間,社會(hui) 公眾(zhong) 對調整慈善法修改方式、明確信息公開要求、完善有關(guan) 互聯網公開募捐和個(ge) 人求助行為(wei) 的規定、加大對公開募捐違法行為(wei) 的處罰力度等,提出了意見建議。根據各方麵意見,擬對法律修改方式進行調整,采用修正方式對現行法的部分內(nei) 容進行修改完善。
據悉,提請本次常委會(hui) 會(hui) 議審議的修正草案擬對現行慈善法作出的主要修改包括:規範慈善組織和慈善信托運行;完善公開募捐製度;增設專(zhuan) 章規定應急慈善製度;強化慈善促進措施;加強領導和監督管理;規範個(ge) 人求助行為(wei) 和個(ge) 人求助網絡服務平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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