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長峰醫院重大火災事故相關責任人被嚴肅查處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 記者近日從(cong) 北京市有關(guan) 部門獲悉,北京豐(feng) 台長峰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後,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傷(shang) 員救治、安撫善後和事故調查處置等作出部署。北京市公安機關(guan) 對涉嫌違法犯罪的20名企業(ye) 人員立案偵(zhen) 查。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guan)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和消防救援隊伍相關(guan) 紀檢機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41名公職人員進行嚴(yan) 肅追責問責。
北京長峰醫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文傑、北京長峰醫院院長王曉玲、中源信誠(北京)建築裝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偉(wei) 峰等20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guan) 立案偵(zhen) 查,其中19人已被檢察機關(guan) 批準逮捕。
同時,對該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豐(feng) 台區委、區政府,六裏橋街道黨(dang) 工委、辦事處及衛生健康、住房城鄉(xiang) 建設、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和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41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yan) 肅處理。其中,給予豐(feng) 台區委書(shu) 記王少峰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給予豐(feng) 台區委副書(shu) 記、區長初軍(jun) 威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主任劉俊彩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黨(dang) 組成員、副主任丁勝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黨(dang) 委委員、總工程師李雲(yun) 浩政務記過處分。對其他相關(guan) 責任人,分別給予黨(dang) 紀政務處分或誡勉、批評教育等處理。
事故發生後,北京市委、市政府堅決(jue)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領導同誌批示要求,迅速開展事故救援,穩妥有序做好善後處置,在全市全麵開展安全生產(chan) 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以醫院、養(yang) 老機構為(wei) 重點,深入開展六類高風險領域場所專(zhuan) 項整治,突出抓好燃氣、施工現場、電動自行車等薄弱環節隱患排查,堅決(jue) 防範遏製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首都安全穩定。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事故處理作出決(jue) 定後,北京市委迅速召開常委會(hui) 會(hui) 議貫徹落實,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對持續抓好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化安全生產(chan) 領域係統治理作出安排部署。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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