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文化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3-11-02 11:04: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天通報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wei) 典型案例,進一步加大以案釋法力度,釋放嚴(yan) 管信號、震懾違法行為(wei) 。

  一、北京麗(li) 纖科技有限公司單張單用途卡充值後資金餘(yu) 額超過規定限額,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案

  2022年12月12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北京麗(li) 纖科技有限公司單張記名卡充值後資金餘(yu) 額超過5000元的違法行為(wei) ,作出罰款11000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北京市商務局移交的違法線索,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麗(li) 纖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單張記名卡充值後資金餘(yu) 額超過5000元。當事人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單用途商業(ye) 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單用途商業(ye) 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1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北京優(you) 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擅自舉(ju) 辦民辦學校,未按照規定退回預收款餘(yu) 額,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案

  2023年2月17日,北京市順義(yi)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北京優(you) 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擅自舉(ju) 辦民辦學校,未按照規定退回預收款餘(yu) 額的違法行為(wei) ,作出罰款17464183.87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北京市順義(yi) 區教育委員會(hui) 移交的違法線索,北京市順義(yi)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優(you) 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麵向中小學的學科類培訓;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消費者要求退款後,未按照約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預收款餘(yu) 額。當事人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北京市順義(yi)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未按照規定退回預收款餘(yu) 額的違法行為(wei) ,當事人逾期未改正。北京市順義(yi)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合並罰款17464183.87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當事人停止辦學、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三、北京懂曼容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單張記名卡限額超過5000元、記名卡設置1年有效期,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案

  2023年2月27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北京懂曼容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單張記名卡限額超過5000元、記名卡設置1年有效期的違法行為(wei) ,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懂曼容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Mr.JUDY洗個(ge) 頭發”東(dong) 方廣場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單用途預付卡金額分為(wei) 2580元、4980元、7980元、12800元四種額度,其《單用途預付卡服務合同》顯示設置1年有效期。當事人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單用途商業(ye) 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單用途商業(ye) 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的兩(liang) 項違法行為(wei) 合並處罰,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北京鰻鰻的愛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告知義(yi) 務,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案

  2023年5月18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北京鰻鰻的愛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告知義(yi) 務的違法行為(wei) ,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鰻鰻的愛餐飲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調查發現:當事人在停業(ye) 後未及時通過電話、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告知消費者,也未在經營場所、網頁的顯著位置發布公告。當事人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當事人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五、北京旺市百利商業(ye) 有限公司五棵鬆旺市百利超市未向消費者出具載明規定內(nei) 容的憑據,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案

  2023年10月1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北京旺市百利商業(ye) 有限公司五棵鬆旺市百利超市未向消費者出具載明規定內(nei) 容的憑據的違法行為(wei) ,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單用途預付卡未向消費者出具載明規定內(nei) 容的憑據。當事人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當事人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據了解,自2022年6月1日《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施行以來,北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預付式消費治理決(jue) 策部署,切實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結合商務部《單用途商業(ye) 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重拳出擊,依法嚴(yan) 厲查處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wei) 。

  (總台央視記者 王婧)

(責編:常邦麗)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