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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發布時間:2023-11-02 11:05:00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為(wei) 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精神,全麵加強金融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商業(ye) 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原《資本辦法》)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商業(ye) 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水平,提升服務實體(ti) 經濟質效,形成了《商業(ye) 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本辦法》),有關(guan) 部門負責人就上述製度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資本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情況如何?

  2023年2月18日至3月20日,《資本辦法》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金融機構、行業(ye) 協會(hui) 、專(zhuan) 家學者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給予了廣泛關(guan) 注。我們(men) 認真研究反饋意見,在深入調研與(yu) 定量測算的基礎上,合理吸收有關(guan) 意見和建議。

  與(yu) 征求意見稿相比,《資本辦法》主要在以下幾方麵進行了完善:一是結合相關(guan) 業(ye) 務風險特征,進一步校準部分風險暴露的風險權重,優(you) 化個(ge) 別表外業(ye) 務適用的信用轉換係數。二是細化完善規則表述,使規則更易於(yu) 理解和執行。三是製定配套政策文件,明確過渡期安排,確保實施工作穩妥有序。

  二、《資本辦法》修訂的背景是什麽(me) ?

  原《資本辦法》實施十餘(yu) 年來,資本監管製度強化了銀行資本約束機製,增強了銀行經營穩健性和服務實體(ti) 經濟能力,也為(wei) 我國金融業(ye) 擴大對外開放創造了有利條件。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形勢和商業(ye) 銀行風險特征的發展變化,資本監管麵臨(lin) 一些新問題,有必要根據新情況進行調整。

  此外,國際監管規則也發生了較大變化。2017年底,巴塞爾委員會(hui) 發布了《巴塞爾Ⅲ改革最終方案》,作為(wei) 全球銀行業(ye) 資本監管最低標準。我國作為(wei) 巴塞爾委員會(hui) 成員,需按要求實施相關(guan) 監管標準,並接受“監管一致性國際評估”,評估結果將在全球公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立足於(yu) 我國銀行業(ye) 實際情況,結合國際監管改革最新成果,對原《資本辦法》進行修訂,有利於(yu) 促進銀行持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引導銀行更好服務實體(ti) 經濟。

  三、《資本辦法》修訂的原則是什麽(me) ?

  一是堅持風險為(wei) 本。風險權重是維護資本監管審慎性的基石。風險權重的設定應客觀體(ti) 現表內(nei) 外業(ye) 務的風險實質,使資本充足率準確反映銀行整體(ti) 風險水平和持續經營能力。

  二是強調同質同類比較。我國銀行數量多、差別大,為(wei) 提高監管匹配性,擬在資本要求、風險加權資產(chan) 計量、信息披露等要求上分類對待、區別處理,強調同質同類銀行之間的分析比較。

  三是保持監管資本總體(ti) 穩定。平衡好資本監管與(yu) 社會(hui) 信貸成本和宏觀經濟穩定的關(guan) 係,統籌考慮相關(guan) 監管要求的疊加效應,保持銀行業(ye) 整體(ti) 資本充足水平的穩定性。

  四、《資本辦法》修訂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圍繞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ti) 係,修訂重構第一支柱下風險加權資產(chan) 計量規則、完善調整第二支柱監督檢查規定,全麵提升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標準和內(nei) 容。《資本辦法》由正文和25個(ge) 附件組成,共計約35萬(wan) 字。正文重點突出總體(ti) 性、原則性和製度性要求。附件細化正文各項要求,明確具體(ti) 的計量規則、技術標準、監管措施、信息披露內(nei) 容等。

  五、《資本辦法》修訂如何體(ti) 現差異化監管?

  《資本辦法》構建了差異化資本監管體(ti) 係,按照銀行規模和業(ye) 務複雜程度,劃分為(wei) 三個(ge) 檔次,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ye) 務較多的銀行,劃為(wei) 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規模較小、跨境業(ye) 務較少的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更小且無跨境業(ye) 務的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要求,引導其聚焦縣域和小微金融服務。

  差異化資本監管不降低資本要求,在保持銀行業(ye) 整體(ti) 穩健的前提下,激發中小銀行的金融活水作用,減輕銀行合規成本。

  六、《資本辦法》修訂對風險加權資產(chan) 計量規則有哪些主要調整?

  總體(ti) 上,增強標準法與(yu) 高級方法的邏輯一致性,提高計量的敏感性。限製內(nei) 部模型的使用,完善內(nei) 部模型,降低內(nei) 部模型的套利空間。

  信用風險方麵,權重法重點優(you) 化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如,針對房地產(chan) 風險暴露中的抵押貸款,依據房產(chan) 類型、還款來源、貸款價(jia) 值比(LTV),設置多檔風險權重;限製內(nei) 部評級法使用範圍,校準風險參數。市場風險方麵,新標準法通過確定風險因子和敏感度指標計算資本要求,取代原基於(yu) 頭寸和資本係數的簡單做法;重構內(nei) 部模型法,采用預期尾部損失(ES)方法替代風險價(jia) 值(VaR)方法,捕捉市場波動的肥尾風險。操作風險方麵,新標準法以業(ye) 務指標為(wei) 基礎,引入內(nei) 部損失乘數作為(wei) 資本要求的調整因子。

  七、《資本辦法》修訂對於(yu) 風險管理要求進行了哪些調整?

  《資本辦法》重視計量和管理“兩(liang) 手硬”,強調製度審慎、管理有效是準確風險計量的前提,為(wei) 銀行夯實經營管理基礎、提升管理精細化水平提供正向激勵。

  信用風險方麵,要求建立並有效落實相應信用風險管理製度、流程和機製。例如,準確的風險暴露分類是計量前提,須明確劃分標準和認定流程;劃分銀行同業(ye) 風險暴露分類、識別優(you) 質公司或“穿透”資管產(chan) 品,須加強盡職調查和基礎信息審核;對房地產(chan) 風險暴露,隻有滿足審慎審批標準和估值等要求,才認可其風險緩釋作用。市場風險方麵,內(nei) 部模型法計量以交易台為(wei) 基礎,要求銀行製定交易台業(ye) 務政策、細分和管理交易台。操作風險方麵,須建立健全損失數據收集標準、規則和流程,才可申請適用監管給定損失乘數係數。

  八、《資本辦法》修訂在完善監督檢查要求上有何調整?

  一方麵,參照國際標準,完善監督檢查內(nei) 容。設置72.5%的風險加權資產(chan) 永久底線,替換原並行期資本底線安排;完善信用、市場和操作風險的風險評估要求,將國別、信息科技、氣候等風險納入其他風險的評估範圍。

  另一方麵,銜接國內(nei) 現行監管製度,促進政策落實。完善銀行賬簿利率、流動性、聲譽等風險的評估標準;強調全麵風險管理,將大額風險暴露納入集中度風險評估範圍,明確要求運用壓力測試工具,開展風險管理,確定資本加點要求。

  九、《資本辦法》修訂在信息披露、強化市場約束方麵有何調整?

  遵照匹配性原則,建立覆蓋各類風險信息的差異化信息披露體(ti) 係,引入了標準化的信息披露表格,要求商業(ye) 銀行按照規定的披露格式、內(nei) 容、頻率、方式和質量控製等進行披露。《資本辦法》顯著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數據顆粒度要求,切實提升了風險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是對資本監管框架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有效補充。

  十、《資本辦法》的實施安排是什麽(me) ?

  《資本辦法》將於(yu)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安排包括以下兩(liang) 方麵:一是對計入資本淨額的損失準備設置2年過渡期,其間逐步提高非信貸資產(chan) 損失準備最低要求,推動商業(ye) 銀行合理增提損失準備,平滑對資本淨額的影響。二是對信息披露設置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nei) 商業(ye) 銀行根據所屬檔次、係統重要性程度和上市情況,適用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穩妥開展信息披露工作,穩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

  十一、《資本辦法》的實施對銀行業(ye) 資本充足水平的影響如何?

  測算顯示,《資本辦法》實施後,銀行業(ye) 資本充足水平總體(ti) 穩定,平均資本充足率穩中有升。單家銀行因資產(chan) 類別差異導致資本充足率小幅變化,體(ti) 現了差異化監管要求,符合預期。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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