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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 防止外嫁女權益“兩頭空”

發布時間:2023-12-22 14:07: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 梁曉輝 李京澤)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七次會(hui) 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wei) 22日在北京介紹說,草案二審稿進一步補充完善農(nong) 村婦女權益保護,防止外嫁女等集體(ti) 經濟組織成員的權益“兩(liang) 頭空”。

  當日,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舉(ju) 行發言人記者會(hui) 。臧鐵偉(wei) 表示,農(nong) 村婦女權益保護一直是社會(hui) 關(guan) 注的焦點,也是我們(men) 在立法調研和草案研究修改工作中高度關(guan) 注的問題。此次擬提請審議的草案二次審稿在此方麵作了進一步的補充完善:

  一是,為(wei) 防止外嫁女等集體(ti) 經濟組織成員的權益“兩(liang) 頭空”,增加規定:“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成員結婚,在新居住地的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未取得成員身份的,原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不得取消其成員身份。”

  二是,為(wei) 了更好地保護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中婦女的合法權益,在草案原有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婦女享有與(yu) 男子平等的權利,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sang) 偶、戶無男性等為(wei) 由,侵害婦女在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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