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非法行醫類犯罪典型案例
央視網消息:據最高人民法院公眾(zhong) 號消息,經過多年精準打擊和綜合治理,非法行醫類犯罪得到有效遏製,正常的醫療秩序和人民群眾(zhong) 良好的就醫環境逐漸形成。近年來,非法行醫類犯罪數量、人數均呈逐年下降趨勢。2018年至2022年,全國法院一審共審結非法行醫類刑事案件3800餘(yu) 件,判決(jue) 人數5700餘(yu) 人。其中,2022年一審審結的案件數量較2018年下降約50%,審結的人數較2018年下降約46%。但是在非法利益的誘惑下,此類犯罪仍屢禁不止,且為(wei) 了規避打擊,呈現出場所愈加隱蔽、流動性大、屢罰不改等新特點,涉及案件類型也從(cong) 傳(chuan) 統領域向新興(xing) 的醫療美容、輔助生殖等領域延伸,對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健康構成威脅。
為(wei) 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指引作用,現公布6件人民法院2018年以來審結的非法行醫類犯罪典型案例。這些案例中,既有利用封建迷信開具含有毒物成分的藥方致人死亡的於(yu) 某非法行醫案,又有無證非法進行節育手術致人死亡的宋某蘭(lan)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案;既有無證從(cong) 事醫療美容行為(wei) 致人輕度殘疾的宋某敏非法行醫案,又有非法實施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行為(wei) 致人輕傷(shang) 的吳某榮非法行醫案;既有長期無證從(cong) 事口腔診療行為(wei) 的許某越非法行醫案,又有醫院法定代表人明知他人沒有行醫資質仍將醫院診室對外承包致人死亡的吳某娟非法行醫案,涉及婦產(chan) 、醫療美容、輔助生殖、口腔等不同領域,具有較強的代表性。這些案件的審判,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持人民至上、維護人民群眾(zhong) 根本利益的立場,釋放了人民法院依法嚴(yan) 懲非法行醫類犯罪的強烈信號。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加強衛生與(yu) 健康工作等一係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職,能動司法,依法懲治非法行醫類犯罪,更好地維護好人民群眾(zhong) 的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築牢健康中國建設的法治防線。
非法行醫類犯罪典型案例
目 錄
1. 於(yu) 某非法行醫案
——利用封建迷信開具含有毒物成分的藥方致人死亡
2.宋某蘭(lan)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案
——無證非法進行節育手術致人死亡
3.宋某敏非法行醫案
——無證從(cong) 事醫療美容行為(wei) 致人輕度殘疾
4.吳某榮非法行醫案
——非法實施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行為(wei) 致人輕傷(shang)
5.許某越非法行醫案
——長期無證從(cong) 事口腔診療行為(wei)
6.吳某娟非法行醫案
——明知他人沒有行醫資質仍將醫院診室對外承包致人死亡
案例1
於(yu) 某非法行醫案——利用封建迷信開具含有毒物成分的藥方致人死亡
(一)簡要案情
被告人於(yu) 某,男,漢族,1987年1月27日出生,小學文化。
被告人於(yu) 某無醫生執業(ye) 資格,以“看香道”的封建迷信名義(yi) 通過針灸、按摩方式在河北省趙縣為(wei) 他人治病。2021年6月7日,於(yu) 某為(wei) 被害人杜某芳治療月經不調。於(yu) 某以“師傅”上身的名義(yi) 為(wei) 杜某芳開具藥方,指示並幫助杜某芳將斷腸草等熬製成湯藥飲用。其間,杜某芳的丈夫陳某利(被害人)認為(wei) 自己體(ti) 弱,詢問於(yu) 某是否可以飲用該湯藥,於(yu) 某稱可以。同月17日,杜某芳、陳某利等飲用該湯藥後中毒,陳某利因藥物中毒搶救無效死亡。
(二)裁判結果
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被告人於(yu) 某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利用封建迷信製造神秘感為(wei) 他人開具藥方,後又指導他人服藥,造成服藥人死亡,其行為(wei) 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於(yu) 某有自首、認罪認罰、二審期間親(qin) 屬代為(wei) 賠償(chang) 部分經濟損失等情節。據此,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於(yu) 某有期徒刑九年六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wan) 元。
(三)典型意義(yi)
近年來,一些機構或個(ge) 人缺乏行醫資質,利用封建迷信非法開展診療活動,嚴(yan) 重危及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身體(ti) 健康。本案中,被告人於(yu) 某無證從(cong) 事診療活動,利用封建迷信製造神秘感為(wei) 他人開具藥方,在明知被害人身體(ti) 虧(kui) 虛情形下違規指導其服藥,造成一人死亡的嚴(yan) 重後果,應依法懲處。
案例2宋某蘭(lan)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案——無證非法進行節育手術致人死亡
(一)簡要案情
被告人宋某蘭(lan) ,女,漢族,1968年2月22日出生,初中文化。
被告人宋某蘭(lan) 沒有醫生執業(ye) 資格,在四川省樂(le) 至縣經營藥店。1997年至2019年間,宋某蘭(lan) 擅自在其經營的藥店內(nei) 先後為(wei) 10人進行終止妊娠手術或摘取宮內(nei) 節育器。2019年2月12日、3月21日,宋某蘭(lan) 先後在該藥店內(nei) 為(wei) 被害人熊某君進行終止妊娠手術。3月23日5時許,熊某君死亡。經鑒定,熊某君的死亡原因符合膿毒敗血症,其在接受“清宮手術”治療過程中,未進行係統性抗感染治療,引發膿毒敗血症。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樂(le) 至縣人民法院、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被告人宋某蘭(lan) 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擅自為(wei) 他人進行終止妊娠手術、摘取宮內(nei) 節育器,造成一人死亡,其行為(wei) 已構成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宋某蘭(lan) 賠償(chang) 被害人親(qin) 屬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酌定從(cong) 寬處罰。據此,以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判處宋某蘭(lan) 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wan) 元。
(三)典型意義(yi)
生育權關(guan) 係到人類的繁衍,也關(guan) 係到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身體(ti) 健康。一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相關(guan) 資質的情況下,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既擾亂(luan) 了醫療管理秩序,又嚴(yan) 重侵害了公民的身體(ti) 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本案中,被告人宋某蘭(lan) 明知自己不具有行醫資質,仍然在其經營的藥店內(nei) 為(wei) 多人進行節育手術,導致一人死亡,應依法懲處。本案也提醒育齡青年要珍愛身體(ti) ,如有需要,應選擇正規醫療機構進行節育手術,確保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
案例3
宋某敏非法行醫案
——無證從(cong) 事醫療美容行為(wei) 致人輕度殘疾
(一)簡要案情
被告人宋某敏,女,蒙古族,1987年5月30日出生,初中文化。
被告人宋某敏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醫療機構執業(ye) 資格。2018年10月,宋某敏夥(huo) 同他人在租賃的廣西某商貿有限公司發藝店開展醫療美容業(ye) 務。2019年4月11日,被害人劉某明在該店接受激光祛斑治療。宋某敏因操作不慎,造成劉某明左眼被激光擊傷(shang) ,致劉某明左眼視網膜出血、視網膜裂孔、玻璃體(ti) 積血後遺視力下降(盲目4級),構成重傷(shang) 二級,傷(shang) 殘等級為(wei) 八級。
(二)裁判結果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被告人宋某敏在未取得醫生執業(ye) 等資格的情況下從(cong) 事醫療活動,造成被害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shang) 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情節嚴(yan) 重,其行為(wei) 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宋某敏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據此,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宋某敏有期徒刑一年二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wan) 元。宋某敏上訴後,二審期間取得被害人諒解,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宋某敏有期徒刑十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三)典型意義(yi)
近年來,隨著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對美好生活的不斷追求,醫療美容(以下簡稱醫美)的需求日益旺盛。一些人員、機構為(wei) 追求高額利潤,在不具備適格資質的情況下,非法開展整形、吸脂瘦身等醫美服務,頻頻造成醫美事故,不僅(jin) 損害正常的醫療管理秩序,還直接危害人民群眾(zhong) 的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案中,被告人宋某敏無行醫資質,非法從(cong) 事醫美行為(wei) ,致人輕度殘疾,依法應予懲處。本案的處理,一方麵給美容機構、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敲響了警鍾,無證行醫或者“超範圍”從(cong) 事醫美行為(wei) ,將會(hui) 被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麵也提醒廣大愛美人士選擇醫美服務應審慎辨別執業(ye) 人員和場所是否具有適格資質,避免上當受騙。
案例4
吳某榮非法行醫案——非法實施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行為(wei) 致人輕傷(shang)
(一)簡要案情
被告人吳某榮,女,漢族,1988年12月3日出生,中專(zhuan) 文化。
被告人吳某榮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在未經工商登記注冊(ce) 且非醫療機構的廣東(dong) 省廣州市某健康谘詢有限公司工作。其間,吳某榮夥(huo) 同他人在廣州市天河區某大廈長期從(cong) 事非法取卵、買(mai) 賣卵子、“代孕”等違法業(ye) 務。2019年7月23日,被害人張某某(女,未成年人)在蔡某某(女,未成年人)介紹和帶領下來到該公司賣卵。吳某榮未核實被害人真實年齡身份等情況,即安排他人為(wei) 被害人進行身體(ti) 檢查、連續多日施打促排卵針。同年8月4日,吳某榮安排他人駕車接送張某某到某地別墅進行取卵手術。之後,吳某榮向張某某及蔡某某支付報酬1.7萬(wan) 元。同月9日,張某某因“重度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症”就醫,入院後行腹壁全層切開插入引流管引流腹腔積液。經鑒定,張某某損傷(shang) 程度屬輕傷(shang) 二級。
(二)裁判結果
廣東(dong) 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被告人吳某榮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安排他人為(wei) 被害人進行身體(ti) 檢查、在未被批準行醫的場所連續多日施打促排卵針、行取卵手術等醫療行為(wei) ,且利誘並組織未成年人賣卵,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嚴(yan) 重危害,情節嚴(yan) 重,其行為(wei) 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吳某榮歸案後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且已經賠償(chang) 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據此,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吳某榮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wan) 元。
(三)典型意義(yi)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為(wei) 生育障礙家庭帶來了希望。一些不法分子為(wei) 攫取非法利益,不顧相關(guan) 人員的身體(ti) 健康,非法利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取卵、“代孕”等違法活動,強烈衝(chong) 擊倫(lun) 理、道德和法律底線,嚴(yan) 重影響社會(hui) 秩序和穩定,應依法懲處。
案例5
許某越非法行醫案——長期無證從(cong) 事口腔診療行為(wei)
(一)簡要案情
被告人許某越,男,漢族,1977年4月4日出生,中專(zhuan) 文化。
被告人許某越因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非法行醫,於(yu) 2017年7月20日被人民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ge) 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wan) 元,緩刑考驗期自2017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3日。許某越在緩刑考驗期間及期滿後在江蘇省東(dong) 海縣家中長期開展口腔診療活動。2019年5月28日,許某越被當場抓獲並移送公安機關(guan) 。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東(dong) 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被告人許某越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曾因非法行醫多次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又因犯非法行醫罪被刑事處罰,在緩刑考驗期間及期滿後仍無證行醫,情節嚴(yan) 重,其行為(wei) 已構成非法行醫罪。許某越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據此,依法對許某越撤銷緩刑,判處有期徒刑十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wan) 元,與(yu) 原判決(jue) 判處的刑罰並罰,決(jue) 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wan) 元。
(三)典型意義(yi)
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越來越重視口腔健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當前口腔診療服務需求旺盛之機,非法開展口腔診療,威脅廣大就診人群的身體(ti) 健康。本案被告人許某越因非法行醫已多次被行政處罰,還曾因犯非法行醫罪被刑事處罰,不思悔改,在利益驅動下繼續無證開展口腔診療活動,危害醫療管理秩序,情節嚴(yan) 重,依法構成非法行醫罪並受到懲處。
案例6
吳某娟非法行醫案
——明知他人沒有行醫資質仍將醫院診室對外承包致人死亡
(一)簡要案情
被告人吳某娟,女,漢族,1972年1月2日出生,大專(zhuan) 文化。2018年6月19日,因為(wei) 他人施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er) 性別鑒定被吊銷護士執業(ye) 資格。
被告人吳某娟係福建省晉江市某醫院法定代表人。2018年2月以來,吳某娟在明知陳某峰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的情況下,將該醫院碎石科外包給陳某峰用於(yu) 對外開展診療活動。2020年7月20日、25日,陳某峰在該醫院碎石科兩(liang) 次對被害人王某演進行體(ti) 外衝(chong) 擊波碎石手術,並開具雙氯芬酸鈉栓、淨石靈片、蕩石片三種藥物給王某演服用。王某演術後因身體(ti) 不適,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王某演係在泌尿係結石並雙腎及左側(ce) 輸尿管慢性炎症、雙腎萎縮瘢痕形成等泌尿係基礎病變基礎上,泌尿係結石體(ti) 外碎石術後伴泌尿係急性化膿性感染、消化道大出血致感染、失血性休克死亡。陳某峰非法行醫行為(wei) 與(yu) 王某演的死亡結果存在直接因果關(guan) 係,參與(yu) 度為(wei) 60%-80%。2021年4月15日,吳某娟主動投案。
(二)裁判結果
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被告人吳某娟作為(wei) 涉案醫院法定代表人,明知他人未取得醫生執業(ye) 資格,為(wei) 他人非法從(cong) 事醫療活動提供場所和條件等幫助,致一名患者死亡,係非法行醫罪的共犯,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吳某娟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係從(cong) 犯,且有自首、積極賠償(chang) 被害人親(qin) 屬經濟損失取得諒解等情節。據此,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吳某娟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wan) 元。
(三)典型意義(yi)
我國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醫療機構違規對外出租、承包科室。但部分醫療機構為(wei) 獲取高額利潤,不顧法律禁止性規定而違規將內(nei) 部科室對外出租、承包,極具迷惑性,危害極大,對此應當運用各種法律手段進行全鏈條打擊。本案中,被告人吳某娟身為(wei) 醫院的法定代表人,罔顧法律規定和職業(ye) 操守,在明知陳某峰無醫生執業(ye) 資格的情形下,仍然允許其承包醫院科室進行診療活動,造成一人死亡的嚴(yan) 重後果,嚴(yan) 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正常的醫療秩序。本案的處理也進一步明確了醫療機構的管理者對診療活動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和監督責任。廣大醫療機構和個(ge) 人應當嚴(yan) 格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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