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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誌產品頻被“碰瓷”,如何加強保護?官方回應

發布時間:2024-01-16 14:36:00來源: 中國青年網

  中國青年網北京1月16日電(記者 任潔)近幾年地理標誌產(chan) 品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認可,但同時地理標誌產(chan) 品被碰瓷現象也比較普遍,加強地理標誌產(chan) 品保護方麵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有哪些製度性安排?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條法司司長張鵬16日在發布會(hui) 上就地理標誌產(chan) 品保護相關(guan) 工作答記者問。

  張鵬表示,我國地理標誌法律製度包括商標保護和專(zhuan) 門保護兩(liang) 種模式。新一輪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後,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在加快構建有機銜接、相融互補的地理標誌製度,加快推進地理標誌統一立法的同時,以急用先行為(wei) 原則,在廣泛征求社會(hui) 意見的基礎上,發布了《地理標誌產(chan) 品保護辦法》,並從(cong) 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主要從(cong) 地理標誌產(chan) 品的認定、管理和保護三個(ge) 方麵進行了製度完善。

  一是在地理標誌產(chan) 品審查標準和程序方麵,明確要求地理標誌產(chan) 品的全部或者主要生產(chan) 環節應當發生在限定的地域範圍內(nei) ,產(chan) 品具有較明顯的質量特色、特定聲譽等,並且產(chan) 品特性由特定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所決(jue) 定。完善了異議程序,增設了變更和撤銷程序。

  二是在強化申請人管理職責和生產(chan) 者按標準生產(chan) 的義(yi) 務方麵,要求申請人采取措施對受保護的地理標誌產(chan) 品名稱和專(zhuan) 用標誌的使用、產(chan) 品特色質量等進行管理。生產(chan) 者要按照相應標準組織生產(chan) ,否則將不能使用專(zhuan) 用標誌。

  三是在加大保護力度,推進高標準保護方麵,明確四種針對地理標誌產(chan) 品的侵權行為(wei) 以及三種冒用或者偽(wei) 造地理標誌專(zhuan) 用標誌的違法行為(wei) 。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將持續推動《辦法》的貫徹落實,同時積極開展地理標誌專(zhuan) 門立法調研論證,按照充分尊重曆史、觀照現實、參照國際的原則,遵循商標保護和專(zhuan) 門保護兩(liang) 種模式並行運作、相融互補、有機銜接的總體(ti) 思路,進一步完善地理標誌法律製度,更好促進地理標誌運用,助力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張鵬說。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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