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納入醫保藥品以5年內獲批的新藥為主
近日,國家醫保局在答複政協委員提案時表示,近年來,被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以5年內(nei) 獲批新藥為(wei) 主,過去兩(liang) 年我國新增15.5萬(wan) 家定點零售藥店供應談判藥品,極大解決(jue) 了藥品“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的瓶頸問題。
國家醫保局介紹,近年來,我國加快醫保談判節奏,新藥從(cong) 上市到納入醫保目錄的等待時間從(cong) 平均5年縮短至不到2年,部分新藥上市僅(jin) 半年就被納入醫保目錄。被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以5年內(nei) 獲批新藥為(wei) 主。此外,我國還建立健全談判藥品“雙通道”供應保障機製,通過醫院和零售藥店2個(ge) 渠道向患者供應談判藥品,並實行相同的報銷政策,2年內(nei) 新增15.5萬(wan) 家定點零售藥店供應談判藥品。
原則上談判藥品協議有效期為(wei) 2年。考慮新上市藥品進入市場時間較短,銷量變化具有不可預測性,國家醫保局每2年考察一次藥品基金使用情況,並根據藥品實際銷量的情況,調整支付標準。根據現行《談判藥品續約規則》,連續2個(ge) 協議期均未調整支付標準和支付範圍的獨家藥品,可以納入常規藥品目錄管理,這有利於(yu) 穩定企業(ye) 預期,減輕後期降價(jia) 壓力,減少續約失敗的可能性。
在曆次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中,國家醫保局始終圍繞藥品給患者帶來的受益確定價(jia) 格水平,使新準入藥品的性價(jia) 比顯著提高。隨著談判工作的推進,該局研究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國實際的指標體(ti) 係,實現了藥品評審“從(cong) 主觀到客觀”“從(cong) 定性到定量”的跨越,對創新的衡量更加精準、科學。
國家醫保局表示,總體(ti) 來看,5年來我國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更好地服務了廣大參保人員,患者以更合理的價(jia) 格用上了療效更好的創新藥,也促使我國醫藥產(chan) 業(ye) 走上了重創新、強研發的高質量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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