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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潔委員:加快保險機製建設 破解知識產權維權難

發布時間:2024-03-05 11:23: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副院長孫潔提出《加快知識產(chan) 權保險製度建設 助力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工作的建議》,提出啟動知識產(chan) 權保險試點推動工作,探索保險助力知識產(chan) 權運用和保護的新模式。

  知識產(chan) 權保護是實現我國科技自立自強的關(guan) 鍵任務。知識產(chan) 權保險機製作為(wei) 一項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重要經濟保障措施,其在改善知識產(chan) 權權利人維權“舉(ju) 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chang) 低”局麵、促進知識產(chan) 權運用和保護方麵可以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孫潔表示,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知識產(chan) 權領域,黨(dang) 和國家推動一係列改革,出台一係列重大政策、行動、規劃,實行嚴(yan) 格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製度,知識產(chan) 權保險作為(wei) 一項經濟保障措施被多次提及。

  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在印發的《關(guan) 於(yu) 強化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意見》中提出:“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chan) 權海外侵權責任險、專(zhuan) 利執行險、專(zhuan) 利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業(ye) 務。建立海外維權專(zhuan) 家顧問機製,有效推動我國權利人合法權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護。”

  孫潔指出,在過往沒有知識產(chan) 權保險保障時,知識產(chan) 權權利人即便經過漫長的維權之路,其權益也難以得到保障,即使其維權訴求得到相關(guan) 行政主管部門的支持,侵權者的經濟補償(chang) 最終也難以到位。相同情況下,如果權利人就其知識產(chan) 權投保了相關(guan) 保險,在第三方發生侵權行為(wei) 導致被保險人經濟損失時,保險公司可以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就權利人的經濟損失直接進行賠付,確保權利人權利得到有效保障。

  孫潔表示,目前,保險公司的知識產(chan) 權保險產(chan) 品已全麵覆蓋專(zhuan) 利、版權、商標和地理標誌,責任保障範圍既包括權利人的被侵權損失,又包括權利人的維權費用。同時,保險公司的知識產(chan) 權產(chan) 品還涵蓋了專(zhuan) 利代理機構和知識產(chan) 權資產(chan) 評估機構的相關(guan) 職業(ye) 責任風險,對於(yu) 知識產(chan) 權的運用環節也提供了相關(guan) 保障。

  圍繞知識產(chan) 權保險製度建設的難點,今年兩(liang) 會(hui) ,孫潔提出了具體(ti) 建議。

  首先,製定相關(guan) 政策,推動機製落地。建議政府相關(guan) 部門出台針對知識產(chan) 權保險試點工作的管理辦法,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從(cong) 製度上推進知識產(chan) 權保險試點工作。結合知識產(chan) 權運用和保護的現實需求,建議從(cong) 專(zhuan) 利執行保險、專(zhuan) 利被侵權損失保險等涉及專(zhuan) 利的相關(guan) 保險率先進行試點。

  其次,出台保障措施,培養(yang) 投保習(xi) 慣。鑒於(yu) 目前絕大多數企業(ye) 通過保險保障其權益的意識還普遍較低,為(wei) 有效發揮知識產(chan) 權保險作用,提高企業(ye) 的投保意願,建議在試點工作開辦初期,由政府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投保企業(ye) 給予保費補貼,多方協同推進知識產(chan) 權保險試點工作。

  再次,選取保險公司,開展模式試點。由於(yu) 知識產(chan) 權保險所承保的標的為(wei) 企業(ye) 的各類專(zhuan) 利、版權和商標等,其本身就是極其敏感的信息,極其可能涉及企業(ye) 的商業(ye) 安全甚至是國家安全。建議在試點初期,選取大型、國有保險企業(ye) 進行承辦,確保試點工作安全、有效。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桂傑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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