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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新空間: 將藝術之美融入年輕人的日常生活

發布時間:2024-03-11 15:45:00來源: 光明網

  本報記者 於(yu) 帆

  近年來,演藝新空間在各城市蓬勃發展,成為(wei) 演出行業(ye) 和年輕消費者都十分熟悉的演出新業(ye) 態,也逐漸成為(wei) 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ti) 及演出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不少文旅領域的代表委員談到,作為(wei) 文旅產(chan) 業(ye) 深度融合的創新探索,演藝新空間迎來了蓬勃發展的良好局麵。

  今年1月,位於(yu) 安徽省安慶市,由黃梅戲曲元素與(yu) 新業(ye) 態融合而生的文化藝術體(ti) 驗館——小辭店開業(ye) ,這裏集咖啡廳、展陳作品及傳(chuan) 統文化攝影於(yu) 一體(ti) ,可以喝咖啡、看展陳,賞戲曲,還能體(ti) 驗一把黃梅戲服飾及攝影。如果消費者想聽一場原汁原味的黃梅戲,還可以移步旁邊的再芬黃梅公館。在試運營的兩(liang) 個(ge) 月裏,小辭店人流量過千人,很多年輕人從(cong) 這裏開始對黃梅戲產(chan) 生了興(xing) 趣。對此,作為(wei) 小辭店的策劃人,全國人大代表、黃梅戲表演藝術家韓再芬欣慰地說:“通過演藝新空間將戲曲之美融入年輕人的日常生活,為(wei) 戲曲文化傳(chuan) 播出一份力。”

  韓再芬說,20世紀80年代,小劇場的蓬勃發展引發業(ye) 界對藝術創新的思考,今天,演藝新空間的出現不僅(jin) 帶來藝術創作演出的空間變化,也為(wei) 文藝工作者提供了更多展示自我風格和創新思維的機會(hui) 。“演藝新空間的建設,在為(wei) 文化藝術傳(chuan) 播帶來更多樣、更高效的傳(chuan) 播渠道的同時,也需要文藝工作者堅守打造藝術精品的決(jue) 心。”韓再芬表示,“小而美”的演藝新空間是演藝產(chan) 業(ye) 與(yu) 多元業(ye) 態融合發展的商業(ye) 形態,這一業(ye) 態的發展離不開相關(guan) 政策的針對性扶持、市場的持續培育,更離不開文化的深植滋養(yang) 。

  “演藝新空間通過大量演藝作品的上演,將許多城市老舊空間轉換成極具文化氣息的公共藝術新空間,推動了演出行業(ye) 的轉型升級,也讓戲曲人有了新的舞台。”在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昆劇團團長穀好好看來,演藝新空間擴大了藝術表演的物理範圍,跳脫出鏡框式舞台的束縛,改變了傳(chuan) 統的觀演模式。形式多樣且靈活的表演空間促使演出內(nei) 容的多元化創新,不僅(jin) 推動了演出市場的消費群體(ti) 年輕化,也為(wei) 城市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近年來,一批演藝新空間在上海誕生,正在將上海打造成一個(ge) 開放式的大劇場。上海昆劇團就曾多次把小劇場實驗昆劇《椅子》從(cong) 舞台搬到上海旅遊景點——新天地石庫門裏,搬進樓宇屋頂的空中花園中,消解了觀眾(zhong) 與(yu) 劇場之間的距離感,近在咫尺的表演也讓戲劇張力撲麵而來。

  在全國政協委員、希肯國際文化集團董事長安庭看來,演藝新空間是在大中型專(zhuan) 業(ye) 劇場之外,散布於(yu) 相應的城市轄區、適合舉(ju) 行特色演藝活動的公共文化空間。其特色在於(yu) 追求以演出為(wei) 中心的文化體(ti) 驗,並利用現有資源建立起便捷的文旅及其聯動、衍生消費的場景與(yu) 平台。“以演藝新空間為(wei) 代表的新業(ye) 態、新消費,能夠助力解決(jue) 以往文化市場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更能夠貼近百姓生活,讓演藝的場景在城市裏密起來、‘活’起來,通過不斷成熟的文化IP賦予物理空間更多經濟屬性,創造更多關(guan) 聯鏈條與(yu) 消費動力。”安庭表示。

  安庭在調研中發現,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具備豐(feng) 富的文化和旅遊資源來發展演藝新空間這一新業(ye) 態,但所麵臨(lin) 的難題也普遍存在,比如需要麵對複雜的審批手續。由於(yu) 演藝新空間不同於(yu) 傳(chuan) 統劇場,其所依托的物業(ye) 性質具有多樣性,所以在審批主體(ti) 上也會(hui) 呈現出跨行業(ye) 、跨屬地、跨主管部門的特點。為(wei) 此,安庭建議相關(guan) 主管部門立足於(yu) 新業(ye) 態發展特點,出台促進演藝新空間發展的支持政策,打通既往在金融、稅務、市場監督等環節上的隔閡,形成與(yu) 之適應的一站式審批流程。

  安庭認為(wei) ,還應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演藝新空間的內(nei) 容創作生產(chan) 和運營管理。支持所在城市充分利用工業(ye) 遺址、老舊廠房、商場、寫(xie) 字樓等,為(wei) 演出企業(ye) 提供更多的創作和演出空間。支持建設“藝術商圈”,引導大型商業(ye) 購物中心、主題酒店、體(ti) 育設施等充分發揮消費新業(ye) 態的溢出效應。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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