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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壓縮部分公證辦理期限至5或10個工作日

發布時間:2024-03-21 16:23:00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據司法部網站消息,為(wei) 紮實推進為(wei) 民辦實事,深化公證減證便民服務,提升公證服務質效,司法部決(jue) 定,自2024年3月至12月在全國開展“公證減證便民提速”活動。

  一、總體(ti) 要求

  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踐行習(xi) 近平法治思想,從(cong) 人民群眾(zhong) 需求出發,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wei) 標準,優(you) 化公證流程,創新工作方式,增強服務能力,有效提升公證服務質量和辦證效率,切實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辦證耗時長、多次跑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主要任務

  1.縮短辦證期限。全麵梳理公證事項辦結期限情況,綜合人員力量、軟硬件設施、辦證需求等實際情況,分類壓縮公證辦理期限,對於(yu) 法律關(guan) 係簡單、事實清楚、證明材料充分的公證事項(事務),將出具公證書(shu) 的期限分別縮短至5個(ge) 工作日或者10個(ge) 工作日以內(nei) 。鼓勵公證機構采取創新申請方式、優(you) 化服務流程、加強業(ye) 務協作、推進信息共享等措施,進一步壓縮出具公證書(shu) 的期限。全麵實行辦理期限告知製度,明確高頻公證事項辦結期限,以告知單、公示上牆等形式對辦結期限進行公示。

  2.進一步精減證明材料。鞏固精減證明材料清單工作成效,嚴(yan) 格落實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2023年版),明確“清單之外無證明”,有效杜絕循環證明、無謂證明。需要在清單之外補充證明材料的,公證員要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主動收集。以公證機構清楚告知、當事人誠信守諾為(wei) 基礎,對於(yu) 基本條件具備、主要證明材料齊全僅(jin) 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證申請,探索實行“容缺受理”,在當事人補齊材料並符合出證條件的同時及時出具公證書(shu) 。

  3.拓展“一證一次辦”。對法律關(guan) 係明確、事實清楚、無爭(zheng) 議的公證事項,當事人隻要材料齊全、真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實現當事人隻跑一次公證機構即可辦好公證書(shu) 。在服務保障民生、優(you) 化營商環境、保護知識產(chan) 權等領域推行“一證一次辦”,大幅減少人民群眾(zhong) 辦理時間和辦事成本。

  4.推進“一事一站辦”。鼓勵公證機構將需要多個(ge) 部門辦理,關(guan) 聯性強、辦理時間相對集中的多個(ge) 事項集中辦理,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一站式”服務。通過互設辦事窗口、互嵌功能模塊、聯通服務係統等方式,推動“公證+不動產(chan) 登記”一件事聯辦。推廣“公證+領事認證”聯辦服務,實現涉外公證和領事認證“一次申請、一窗受理、聯動辦理”。

  5.提升服務水平。指導公證機構加強窗口服務能力建設,做好窗口服務反饋評價(jia) 信息收集和應用。優(you) 化服務措施,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ti) 開通“綠色通道”“上門辦證”等服務,優(you) 先接待、優(you) 先辦理。倡導公證機構開展錯峰延時服務、預約全時服務和加急即時服務,解決(jue) 上班人員沒時間辦證的難題。優(you) 化涉企服務,深入企業(ye) 設立公證聯係點或辦證服務點,提供法律谘詢、涉企糾紛調解、涉企公證事項辦理等綜合服務,為(wei) 企業(ye) “走出去”、上市融資、股權治理等提供一對一精準服務。

  6.強化數字賦能。逐步推進省級區域內(nei) 統一公證業(ye) 務辦證係統建設,暢通與(yu) 全國公證管理係統對接,實現數據匯聚和信息共享。健全完善公證書(shu) 在線核驗機製,提升全國公證管理係統在線核查功能,逐步實現與(yu) 法院、住建、不動產(chan) 登記等部門的係統對接和數據共享,滿足公證書(shu) 在線核查需求。推廣遠程視頻公證在偏遠地區、司法行政機關(guan) 確定的定點場所應用,再遴選一批公證機構與(yu) 我駐外使領館合作開展海外遠程視頻公證。

  7.優(you) 化資源配置。探索通過機構合並、設置辦證點、視頻公證等方式,解決(jue) 部分地區縣域公證機構“小散弱”的問題,實現群眾(zhong) 辦理公證“就近辦”。推動公證服務資源進駐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等公共法律服務實體(ti) 平台,拓寬人民群眾(zhong) 獲取公證服務的渠道。有序推進公證事項“跨省通辦”,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等地區探索更多公證事項一體(ti) 化辦理。

  三、實施步驟

  1.動員部署(3月底之前)。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強調查研究,全麵梳理總結本地減證便民提速工作的基本情況,對照部署要求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認真做好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2.組織實施(4月-9月)。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要充分認識開展活動的重要意義(yi) ,增強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要統籌公證服務力量,圍繞活動主題細化工作措施,豐(feng) 富活動載體(ti) ,增強服務能力,努力實現辦證途徑多樣化、辦證流程最優(you) 化、辦證材料最簡化、辦證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3.總結推廣(10月-12月)。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要認真進行總結,提煉固化、及時上報活動中的典型做法、事例和成功經驗,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製度和工作機製。活動結束後,形成總結報告報送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要把開展“公證減證便民提速”活動作為(wei) 今年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研究好、部署好、組織好、實施好。要加強省級統籌,強化條塊聯動,加強業(ye) 務指導和數據共享支撐。要注意處理好服務提速和質量平衡的關(guan) 係,在堅持依法依規辦理公證的基礎上,高效推進減證便民提速工作。

  2.強化監督管理。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要加強對公證人員職業(ye) 道德和執業(ye) 紀律的監督,對推諉拒辦、無故增設辦理條件、拖延辦理、服務態度生硬冷橫、執業(ye) 行為(wei) 失範等問題,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認真做好公證複查和投訴處理工作,對群眾(zhong) 來信來訪反映的公證質量和服務問題,及時調查處理,舉(ju) 一反三,杜絕同類問題重複發生;對發現侵害人民群眾(zhong) 合法利益的,發現一起嚴(yan) 肅查處一起。

  3.加大宣傳(chuan) 力度。各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要注意發現和樹立活動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ti) 對活動情況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chuan) 報道,努力營造公證減證便民提速的濃厚氛圍,使這次活動為(wei) 黨(dang) 委政府重視、為(wei) 社會(hui) 各界知曉、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支持。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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