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流量的搶注商標行為不可取
蹭流量的搶注商標行為(wei) ,既擾亂(luan) 了市場秩序,也損害了奧委會(hui) 和相關(guan) 運動員的合法權益。相關(guan) 部門應主動作為(wei) ,嚴(yan) 肅處罰這種惡意注冊(ce) 行為(wei) ,讓投機者付出代價(jia) ,同時利用現代技術建立數據庫,有效篩查搶注行為(wei) 並直接駁回相關(guan) 注冊(ce) 。相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或體(ti) 育組織應積極行動,幫助、引導奧運健兒(er) 等知名人物注冊(ce) 相關(guan) 商標。
■史洪舉(ju)
2月14日,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發布通告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穀愛淩”等商標注冊(ce) 。對“冰墩墩”“穀愛淩”等429件商標注冊(ce) 申請予以駁回,對已注冊(ce) 的“雪墩墩”“穀愛淩”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據2月14日《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擁有一個(ge) 名稱優(you) 美、知名度高的商標,自然會(hui) 給自身產(chan) 品帶來一定口碑和銷量。在奧運會(hui) 中奪冠的奧運健兒(er) 備受公眾(zhong) 關(guan) 注,其姓名本身就帶有強大的聚焦吸睛效應,能帶來巨大流量和關(guan) 注。如果將其姓名作為(wei) 商標,顯然是自帶廣告效應。但這並不代表人們(men) 可以隨意搶注名人商標並生產(chan) 、銷售相關(guan) 產(chan) 品。
根據《商標法》,申請注冊(ce) 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申請注冊(ce) 的商標不得與(yu) 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chong) 突。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zhong) 對商品質量等特點或者產(chan) 地產(chan) 生誤認,或者有害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wei) 商標使用。
此外,《商標法》還規定,不以使用為(wei) 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ce) 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已經注冊(ce) 的商標,符合一定情形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ce) 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ge) 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hui) 宣告該注冊(ce) 商標無效。對惡意申請商標注冊(ce) 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
由上可知,將他人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人物姓名搶注為(wei) 商標,基本上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不可能獲得任何收益。但遺憾的是,依然有人心存僥(jiao) 幸,意圖通過搶注行為(wei) 謀取不當收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zhong) 人物姓名等申請注冊(ce) 為(wei) 商標,屬於(yu) 將產(chan) 生“其他不良影響”的行為(wei) 。當事人主張訴爭(zheng) 商標損害其姓名權,如果相關(guan) 公眾(zhong) 認為(wei) 該商標標誌指代了該自然人,容易認為(wei) 標記有該商標的商品係經過該自然人許可或者與(yu) 該自然人存在特定聯係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商標損害了該自然人的姓名權。
也即,無論是哪種搶注行為(wei) ,這種蹭流量的投機都不會(hui) 獲得收益。相關(guan) 部門對這類行為(wei) 應積極作為(wei) ,一是嚴(yan) 肅處罰這種惡意注冊(ce) 行為(wei) ,讓投機者付出代價(jia) ;二是不妨利用現代技術建立數據庫,有效篩查搶注行為(wei) 並直接駁回相關(guan) 注冊(ce) 。當然,相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或體(ti) 育組織應積極行動,幫助、引導奧運健兒(er) 等知名人物注冊(ce) 相關(guan) 商標,以免被搶注,進而讓奧運健兒(er) 等知名人物安心比賽,不再為(wei) 應付惡意搶注行為(wei) 勞心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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