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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全鏈條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2021年起訴4萬人

發布時間:2022-03-02 13:42: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2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多發態勢,與(yu) 之關(guan) 聯的網絡黑產(chan) 犯罪滋生蔓延,嚴(yan) 重破壞網絡空間環境,影響社會(hui) 和諧穩定,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檢察機關(guan) 堅持打、防、管、控一體(ti) 推進,依法嚴(yan) 厲懲治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協同推進網絡綜合治理。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4萬(wan) 人。

  關(guan) 於(yu) 電信網絡詐騙及關(guan) 聯犯罪基本態勢,主要有以下三類:

  一是從(cong) 發案數量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所回落,與(yu) 之關(guan) 聯的網絡黑產(chan) 犯罪上漲較快。2019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guan) 分別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3.9萬(wan) 人、5萬(wan) 人、4萬(wan) 人。2021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起訴人數雖有所回落,但是總體(ti) 上仍在高位運行。與(yu) 此同時,與(yu) 之關(guan) 聯的網絡黑產(chan) 犯罪增長較快,主要涉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買(mai) 賣國家機關(guan) 公文、證件、印章罪,偷越國(邊)境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等。其中,去年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近13萬(wan) 人,同比上升超8倍,位居各類刑事犯罪的第3位(前兩(liang) 位分別為(wei) 危險駕駛罪、盜竊罪),成為(wei)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上的第一大罪名;此外,為(wei) 上遊犯罪分子轉移詐騙資金等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組織人員到國外參與(yu)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等的偷越國(邊)境罪,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罪也增長較快,去年起訴人數同比分別上升104%、281%、64%。

  二是從(cong) 涉案人員看,低齡、低學曆、低收入“三低”現象較為(wei) 突出。起訴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關(guan) 聯犯罪中,35歲以下的占85%,其中,未成年人2200餘(yu) 人,約占2%,同比增長18%;初中及以下學曆的占70%;無固定職業(ye) 的占94%。

  三是從(cong) 詐騙形式看,“幌子”花樣繁多、欺騙性強。電信網絡詐騙涉及日常生活諸多領域,打著投資理財、情感交友、網絡購物等“幌子”實施詐騙的占50%,其中,投資理財類詐騙位居首位,占26%。傳(chuan) 統詐騙手段花樣翻新,新型詐騙手段不斷出現,各類詐騙手段交織運用,迷惑性強、危害性大。

  結合司法辦案,檢察機關(guan) 發現,在社會(hui) 治理特別是網絡治理中存在四方麵突出問題,應予以高度關(guan) 注。

  一是年輕人尤其在校學生涉案問題突出。辦案發現,不少年輕人沉溺於(yu) 出售電話卡、銀行卡,幫助詐騙分子轉移資金所帶來的物質回報,甚至以此為(wei) 業(ye) ,深陷犯罪泥潭。年輕人尤其是在校學生一旦背負犯罪前科劣跡,不僅(jin) 嚴(yan) 重影響個(ge) 人學習(xi) 生活,導致融入社會(hui) 難,也給社會(hui) 治理帶來“後遺症”。

  二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受騙案件多發,涉及領域相對集中。由於(yu) 未成年人社會(hui) 經驗不足、老年人對網絡操作不熟悉等原因,近年來這兩(liang) 類人群受騙案件持續多發。從(cong) 受騙領域看,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直播打賞、網絡遊戲、網絡購物等;老年人主要集中在養(yang) 老投資、養(yang) 生保健以及獨居老人情感交友等。

  三是公民個(ge) 人信息泄露問題較為(wei) 突出,行業(ye) “內(nei) 鬼”值得警惕。2021年,檢察機關(guan) 起訴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犯罪9800餘(yu) 人,同比上升64%。公民個(ge) 人信息泄露成為(wei)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源頭行為(wei) 。犯罪分子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個(ge) 人信息注冊(ce) 手機卡、銀行卡,作為(wei) 詐騙犯罪的基礎工具;或利用這些信息對詐騙對象進行“畫像”,實施精準詐騙。辦案發現,有不少行業(ye) “內(nei) 鬼”泄露個(ge) 人信息。2021年,檢察機關(guan) 起訴泄露公民個(ge) 人信息的“內(nei) 鬼”500餘(yu) 人,涉及通信、銀行保險、房產(chan) 、酒店、物業(ye) 、物流等多個(ge) 行業(ye) 。被告人多為(wei) 層級較低工作人員,也有部分離職人員,泄露的公民個(ge) 人信息種類多、數量大,部分屬於(yu) 個(ge) 人敏感信息。

  四是網絡技術被用於(yu) 犯罪,背離技術向善的宗旨,降低了犯罪“門檻”。為(wei) 逃避監管或規避調查,犯罪團夥(huo) 通過技術外包、購買(mai) 技術服務等形式,加強犯罪的“技術對抗”。一些技術公司、技術人員違背行業(ye) 規範和職業(ye) 準則,對服務對象和項目不加辨別,非法提供技術支持,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經由技術的介入加持,犯罪實施“門檻”大大降低。

  針對辦案中反映的趨勢問題,全國檢察機關(guan) 堅持“全鏈條打擊、精準化預防、一體(ti) 化治理”思維,依法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guan) 聯犯罪的打擊力度,積極營造“天下無詐、全民反詐”的良好社會(hui) 環境。

  一是堅持依法從(cong) 嚴(yan) ,加強全鏈條懲治,堅決(jue) 遏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聚焦重點領域、新型手段、特殊對象,加大力度打擊刷單、直播、網絡遊戲、虛擬幣投資詐騙,以及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實施的詐騙。會(hui) 同公安機關(guan) 全力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依法懲治為(wei) 詐騙犯罪“輸血供糧”的各類網絡黑產(chan) 犯罪,深入開展“斷卡”行動,從(cong) 嚴(yan) 懲治行業(ye) “內(nei) 鬼”非法泄露個(ge) 人信息以及利用虛擬幣為(wei) 詐騙分子“洗錢”等行為(wei) 。會(hui) 同最高法院、公安部製發《關(guan) 於(yu) 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二)》,進一步紮緊打擊防範法網。

  二是注重政策把握,區分對象寬嚴(yan) 相濟,確保案件辦理效果。立足係統觀念、法治思維,堅持將懲治重點放在犯罪集團、犯罪團夥(huo) 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骨幹分子、販卡團夥(huo) 、職業(ye) “卡商”、行業(ye) “內(nei) 鬼”上。針對年輕人尤其是在校學生淪為(wei) 犯罪“工具人”、詐騙犯罪幫凶的情況,堅持以教育、挽救、懲戒、警示為(wei) 主,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聯合教育部製發典型案例,引導增強辨別能力和防範意識。

  三是強化訴源治理,堅持數據賦能,主動協同推進網絡領域綜合治理。結合司法辦案,針對電話卡銀行卡管理、校園治安管理、保險行業(ye) 個(ge) 人信息管理等方麵的突出問題,上海、浙江、江西、甘肅等地檢察機關(guan) 通過製發檢察建議、風險提示函、簽訂備忘錄等方式,督促加強綜合治理。注重發揮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雙向合力,積極探索在個(ge) 人信息保護、網絡治理領域建立辦案聯動機製,加強對網絡空間的綜合保護。堅持大數據思維,浙江等地主動探索,推動建立電信網絡違法犯罪的一體(ti) 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台,強化數據集成分析研判,實現由個(ge) 案辦理式監督向類案治理式監督轉變,及時發現網絡治理的“死角”“盲點”,努力推動形成治理合力。

  四是立足預防為(wei) 先,加強以案釋法,營造“全民反詐”的良好社會(hui) 氛圍。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製,主動會(hui) 同各地教育部門,集中組織開展“反詐進校園”活動,走進7000多所大中專(zhuan) 院校,講授法治課,共築校園網絡安全防線。在最高檢官微開設“反詐進行時”專(zhuan) 欄,每周發布反詐宣傳(chuan) 作品。注重結合檢察聽證,同步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對涉案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教育,提升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網絡法治意識。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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