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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拳打拐到“買賣同罪”討論,“小花梅事件”餘音未消

發布時間:2022-03-03 09:3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3月2日電 (記者 郭超凱)近期“豐(feng) 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餘(yu) 音未消。3月2日,全國公安機關(guan) 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專(zhuan) 項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hui) 議召開,公安部決(jue) 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專(zhuan) 項行動。民眾(zhong) 對打拐的呼聲越來越高,也引發了對拐賣婦女兒(er) 童“買(mai) 賣同罪”的廣泛討論。

  “團圓行動”後,被拐婦女亦受關(guan) 注

  1月27日,一則江蘇“豐(feng) 縣生育八孩女子”的視頻在網絡流傳(chuan) ,視頻中的女子精神失常,生育有8個(ge) 孩子,冬天身著單薄的衣服被鐵鏈鎖在小屋內(nei) 。1個(ge) 多月以來,這一侵害婦女和精神障礙患者權益的事件引起社會(hui) 高度關(guan) 注。2月23日,江蘇省調查組就“豐(feng) 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發布通報稱,該女子原名小花梅,從(cong) 雲(yun) 南被拐到江蘇。相關(guan) 部門對有關(guan) 違法犯罪行為(wei) 依法嚴(yan) 懲,多名有關(guan) 責任人員被追責。

  這一極端案件也逐漸發酵成一起全社會(hui) 關(guan) 注的公共輿情事件,民眾(zhong) 對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的呼聲越來越高。

  事實上,中國拐賣犯罪的高峰期集中在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2021年,全國拐賣婦女兒(er) 童案件與(yu) 2013年相比降幅達88.3%,其中民眾(zhong) 高度關(guan) 注的盜搶兒(er) 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但受多重因素影響,當前滋生拐賣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鏟除,還有一批積案沒有偵(zhen) 破,拐賣犯罪形勢仍然不容樂(le) 觀,預防、發現、打擊、解救、安置等工作機製尚不完善,打擊治理工作還任重道遠。

  2021年1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guan) 開展“團圓行動”,依托“打拐DNA係統”全力偵(zhen) 破拐賣兒(er) 童積案。過去一年,在“團圓行動”的助力下,10932名失蹤被拐兒(er) 童被找回,失蹤被拐人員與(yu) 親(qin) 人分離時間最長達74年,其中就包括電影《親(qin) 愛的》《失孤》的原型。

  “團圓行動”後,“豐(feng) 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也讓民眾(zhong) 更多注意到被拐婦女。響應民眾(zhong) 呼聲,公安部決(jue) 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專(zhuan) 項行動。公安部要求,將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專(zhuan) 項行動作為(wei) 今年重點任務來抓;要集中摸排一批線索,特別是對來曆不明的流浪乞討、智力障礙、精神疾病、聾啞殘疾等婦女兒(er) 童要全麵摸排,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目前,公安部已牽頭成立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專(zhuan) 項行動領導小組,公安部有關(guan) 業(ye) 務局、國家移民管理局和民政部、國家衛健委、全國婦聯有關(guan) 部門參加,專(zhuan) 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部刑偵(zhen) 局。

  拐賣婦女兒(er) 童“買(mai) 賣同罪”引熱議

  隨著“豐(feng) 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發酵,民眾(zhong) 對被拐婦女兒(er) 童的關(guan) 注度越來越高,也引發了社會(hui) 各界對拐賣婦女兒(er) 童罪量刑標準的廣泛討論。現階段,中國刑事司法對收買(mai) 方的打擊明顯輕於(yu) 拐賣方,收買(mai) 被拐婦女的法定最高刑隻有3年,其背後有複雜的法律、社會(hui) 和曆史背景。

  當前全國兩(liang) 會(hui) 召開在即,多位代表委員也就拐賣婦女兒(er) 童罪的量刑標準及如何打破利益鏈條獻言獻策。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靜建議,提高收買(mai) 拐賣婦女兒(er) 童罪的量刑標準。彭靜認為(wei) ,收買(mai) 助長了拐騙行為(wei) 、給被拐家庭造成巨大傷(shang) 害;建議提高收買(mai) 拐賣婦女兒(er) 童罪的量刑標準,使收買(mai) 人麵臨(lin) 更高的犯罪成本,打破收買(mai) 被拐婦女兒(er) 童行為(wei) 的利益鏈條。

  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尋子網創始人張寶豔則表示,“拐賣婦女兒(er) 童的行為(wei) 實際上是綁架行動,同時還有虐待、非法拘禁、強奸等多種犯罪行為(wei) 伴生。”張寶豔認為(wei) ,受害人被侵害長期發生在買(mai) 主家,所以對買(mai) 主量刑不應低於(yu) 拐賣罪,甚至應該更重;對拐賣犯罪分子(包括買(mai) 主)應終身追責。她還建議,各地應對轄區內(nei) 來曆不明的婦女兒(er) 童進行徹底排查,特別是對私自收留的精神疾病患者及聾啞女性,排查後將信息公開,幫助她們(men) 尋找親(qin) 人。

  眼下,法學界關(guan) 於(yu) 拐賣婦女兒(er) 童刑責的辯論仍在進行,在凝聚共識和貢獻洞見的同時,部分民眾(zhong) 也希望通過提高量刑標準來震懾犯罪分子,以實現“天下無詐”。

  事實上,全社會(hui) 關(guan) 注的目光並不僅(jin) 限於(yu) “豐(feng) 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更大的期待是各級政府、各部門能以此為(wei) 契機,以刮骨療毒的勇氣重拳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正如評論所言,下決(jue) 心刮骨療毒,才能從(cong) 根子上消除拐賣婦女兒(er) 童問題的現實之痛。(完)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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