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彩妝”或是玩具產品?誤用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今年實施的《兒(er) 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對兒(er) 童化妝品明確提出比成人用化妝品更為(wei) 嚴(yan) 格的監管要求。市麵上熱銷的包括腮紅、眼影、口紅等在內(nei) 的“兒(er) 童彩妝”質量情況如何?“3·15”前夕,廣州日報全媒體(ti) 記者走訪並送檢發現,很多所謂“兒(er) 童彩妝”產(chan) 品,其實是玩具產(chan) 品,不作為(wei) 化妝品管理。將這類玩具誤用為(wei) 化妝品給兒(er) 童使用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ti) 記者何穎思
圖/廣州日報全媒體(ti) 記者廖雪明 實習(xi) 生劉暢
“兒(er) 童化妝品原料、安全性要求比兒(er) 童玩具嚴(yan) 格”
廣州日報全媒體(ti) 記者在三個(ge) 主流網購平台搜索“兒(er) 童化妝品”,便出現大量包含“腮紅”“眼影”“口紅”在內(nei) 的“兒(er) 童彩妝”套裝產(chan) 品,均宣傳(chuan) “安全、無毒”。記者在三個(ge) 平台隨機挑選了10款套裝產(chan) 品,價(jia) 格從(cong) 8.8元-199元不等,這些產(chan) 品的銷售客服都表示產(chan) 品都可以用於(yu) 小孩化妝。
記者發現,10個(ge) 樣品中,在網絡平台銷售時均宣稱“兒(er) 童化妝品”,但產(chan) 品標識存在不少問題。10個(ge) 樣品中有5個(ge) 樣品沒有中文標識,其中2個(ge) 還是三無產(chan) 品。在有中文標識的樣品中,隻有2個(ge) 樣品標注的執行標準為(wei) 化妝品產(chan) 品標準,其餘(yu) 3個(ge) 樣品均為(wei) GB6675係列的玩具標準。
“兒(er) 童化妝品在原料、安全性等要求比兒(er) 童玩具更為(wei) 嚴(yan) 格,今年實施的《兒(er) 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規定,產(chan) 品上市前要通過備案,要通過安全評估和必要的毒理學試驗進行產(chan) 品安全性評價(jia) 。”廣東(dong) 質檢院輕紡部輕化產(chan) 品檢測室工程師梁上金說。
樣品的重金屬情況如何呢?為(wei) 此,記者把樣品送到廣東(dong) 質檢院進行37種重金屬元素檢測。《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對四種有害元素提出限量要求,分別是:汞(Hg)≤1mg/kg(注:含有機汞防腐劑的眼部化妝品除外),鉛(Pb)≤10mg/kg,砷(As)≤2mg/kg,鎘(Cd)≤5mg/kg。檢測發現,10個(ge) 樣品的四種有害元素均符合限量要求。
同時,10個(ge) 樣品均不同程度檢出了鈹、鉻、鎳、鍶、鋇、鉈、釹等禁用組分。“化妝品中禁用組分是指不得將其作為(wei) 原料添加到化妝品中,不等同於(yu) 不得檢出,禁用組分可能因原料帶入,工藝過程等作為(wei) 痕量物質存在於(yu) 產(chan) 品中。”梁上金解釋,若技術上無法避免禁用物質作為(wei) 雜質帶入時,國家有限量規定的應符合其規定;未規定限量的,應進行安全性風險評估,確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得對人體(ti) 健康產(chan) 生危害。粉類彩妝會(hui) 用到滑石粉、高嶺土、雲(yun) 母這些礦物原料,因此不可避免會(hui) 帶有少量金屬雜質。這次檢出的鈹、鉻、鎳、鍶、鋇、鉈、釹等禁用組分都沒有限量規定,因此廠家應注重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重金屬檢出的值越低,正常使用情況下被人體(ti) 吸收的量就會(hui) 越少,意味著產(chan) 品越安全。”梁上金指出,盡管樣品都沒有超標,但樣品10、4、1的鉛(Pb)含量相對其他樣品來說較高。記者發現,樣品10還是樣品中價(jia) 格最高的。看來價(jia) 格高的產(chan) 品未必代表最安全。
專(zhuan) 家指出
廣東(dong) 質檢院輕紡部輕化產(chan) 品檢測室工程師梁上金指出,按照一般玩具產(chan) 品標準生產(chan) 出來的“口紅玩具”“腮紅玩具”等產(chan) 品中可能含有不適宜作為(wei) 化妝品原料使用的物質,包括安全風險相對較高的著色劑等,如果給兒(er) 童使用,可能會(hui) 刺激兒(er) 童的皮膚,且玩具的金屬元素限值要高於(yu) 化妝品,可能存在重金屬超標的問題。
建議
盡量購買(mai) 配方組成 簡單的產(chan) 品
很多人把“兒(er) 童化妝品”等同於(yu) “兒(er) 童彩妝”,實際上兒(er) 童化妝品不僅(jin) 僅(jin) 指彩妝。《兒(er) 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明確,兒(er) 童化妝品是指適用於(yu) 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er) 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也就是說,沐浴露、爽身粉等也屬於(yu) 兒(er) 童化妝品。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3-12歲兒(er) 童使用的化妝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飾、卸妝等功效宣稱,而0-3歲嬰幼兒(er) 使用的化妝品的其效宣稱僅(jin) 限於(yu) 清潔、保濕、護發、防曬、舒緩、爽身。也就是說,如果彩妝化妝品標簽宣稱3歲以下嬰幼兒(er) 可用,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
那麽(me) ,家長該如何挑選兒(er) 童化妝品呢?梁上金建議,首先選擇大品牌,盡量購買(mai) 成熟產(chan) 品、老牌產(chan) 品。其次,盡量購買(mai) 配方組成比較簡單的產(chan) 品,例如,含有甘油類、蜂蜜類等有益成分,不含香料、酒精以及著色劑的產(chan) 品,以降低其對兒(er) 童皮膚產(chan) 生刺激的風險。
梁上金表示,今年5月1日起新申請注冊(ce) 或備案的兒(er) 童化妝品都要標注“小金盾”專(zhuan) 屬標誌;此前申請注冊(ce) 或備案的產(chan) 品,也要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chan) 品標簽更新。因此,建議家長盡量不要購買(mai) 沒有“小金盾”標誌的化妝品給小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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