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三版)發布 進一步提升核酸檢測質量和效率
央視網消息: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今天(3月22日)發布新修訂的《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三版)》。 新版《指南》要求,科學研判疫情傳(chuan) 播風險,劃定區域核酸檢測範圍,進一步提升核酸檢測質量和效率。
第三版《指南》要求,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所在的設區市,包括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wan) 以上的超大城市,應當在24小時內(nei) 完成劃定範圍的區域核酸檢測任務。需要時,可通過區域內(nei) 協同支援予以保障;必要時,可申請全國支援。
第三版《指南》強調精準劃定檢測範圍,將第二版《指南》中的“全員”修改為(wei) “區域”,區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決(jue) 定。為(wei) 適應奧密克戎等新冠病毒變異株傳(chuan) 播速度快的特點,規定了劃定範圍的核酸檢測應當在24小時內(nei) 完成,進一步提高疫情“早發現”能力。為(wei) 便於(yu) 地方測算、準備檢測力量,在充分總結西安、天津等地經驗基礎上,第三版《指南》對各地在24小時內(nei) 完成核酸檢測所需的采樣人員數、核酸檢測能力給出了明確測算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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