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有了,“奶爸”們休上了嗎?
有助於(yu) 緩解育兒(er) 家庭負擔的陪產(chan) 假,在一些地方落實情況卻不盡如人意——
陪產(chan) 假有了,“奶爸”們(men) 休上了嗎?
專(zhuan) 家建議,增加休假強製性,期間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減輕企業(ye) 負擔
本報記者 趙昂
“我們(men) 生了兩(liang) 個(ge) 孩子了,媳婦每次的產(chan) 假和假期工資都能保證,我卻從(cong) 來沒休過陪產(chan) 假,公司沒人提,我也不知道該怎麽(me) 休。”日前,在北京一家民營企業(ye) 工作的周先生告訴記者,公司裏和自己同類情況的“奶爸”有不少,但很多男職工不僅(jin) 沒休過陪產(chan) 假,甚至“聽都沒聽說過”。
隨著多孩家庭的比例上升,陪產(chan) 假怎麽(me) 休,能休多久,如何能順利休上,成為(wei) 許多職工關(guan) 心的問題。
有假不敢請
自去年8月國家出台三孩生育政策以來,各地相繼啟動地方人口與(yu) 計劃生育條例修改工作,密集出台鼓勵生育措施,增設或延長男性陪產(chan) 假就是其中一項。記者梳理發現,各地修訂政策後男性陪產(chan) 假天數在15天~30天不等,多地為(wei) 15天。
“陪產(chan) 假有助於(yu) 緩解育兒(er) 家庭的負擔,使男性更好地參與(yu) 到育兒(er) 過程中。”談及陪產(chan) 假設立的初衷,中國勞動關(guan) 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說道。
暨南大學教授盧馨的課題組,通過對110多個(ge) 國家的鼓勵生育政策進行係統梳理、統計和分析後發現,帶薪休假是目前各國應用最廣泛且行之有效的措施,其次分別是津貼補助、托育服務、保障就業(ye) 權益、稅收減免。
目前,陪產(chan) 假這項製度在企業(ye) 中已經有所覆蓋。智聯招聘近日發布的《2022上市公司人才需求及發展環境報告》顯示,上市公司招聘規模在新冠肺炎疫情後快速恢複,招聘薪資和福利均有優(you) 勢,其中男員工陪產(chan) 假覆蓋率為(wei) 87.5%,高於(yu) 非上市公司5個(ge) 百分點左右。
但在現實中,許多男員工卻沒有享受到這一福利。北京市總工會(hui) 此前開展的調研顯示,41.78%的受訪職工沒有休過陪產(chan) 假,39%的受訪職工不知道單位是否提供陪產(chan) 假。雖然有些職工知道單位有陪產(chan) 假,但擔心影響工作主動選擇不休,其比例達到64.53%。
在采訪中,不少男職工表示,他們(men) 不敢請陪產(chan) 假,選擇以請年假、事假、加班倒休的形式來陪護妻子和嬰兒(er) 。“媳婦坐月子期間,即便有月嫂,家裏也總要有個(ge) 人來協調,請假是必然的。”去年剛剛榮升“奶爸”的郭先生告訴記者,他當時用的是自己的年假。“因為(wei) 公司沒人以這個(ge) 名義(yi) 請假,自己也擔心休陪產(chan) 假會(hui) 影響收入和考評晉升。”
誰來支付假期工資
在沈建峰看來,職工有假不敢請、企業(ye) 不願批的原因之一,在於(yu) “假期期間的工資由誰支付”。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產(chan) 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而男性的陪產(chan) 假工資,則由企業(ye) 支付。企業(ye) 的負擔增加了,男職工請陪產(chan) 假的積極性也會(hui) 降低。”沈建峰說。
3月7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發布陪產(chan) 假相關(guan) 法律案例。一則案例顯示,公司主張員工已休陪產(chan) 假不再享受年假缺乏法律依據,判決(jue) 向員工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另一則案例中,企業(ye) 已向員工支付了未休陪產(chan) 假期間的正常出勤工資,員工要求企業(ye) 額外支付未休陪產(chan) 假的經濟補償(chang) ,於(yu) 法無據。
針對陪產(chan) 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問題,今年北京市兩(liang) 會(hui) 期間,北京市總工會(hui) 提交的界別提案就呼籲,將職工休陪產(chan) 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改為(wei) “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減少用人單位經濟負擔。
此外,記者注意到,產(chan) 假和陪產(chan) 假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不僅(jin) 體(ti) 現在法律法規的位階上,也體(ti) 現在對企業(ye) 的違法懲罰程度上。
產(chan) 假被明確寫(xie) 入勞動法,“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yu) 九十天的產(chan) 假”。陪產(chan) 假則不然,目前各地陪產(chan) 假規定體(ti) 現在省級人口與(yu) 計劃生育條例中,不同省份對這一假期的稱呼也不同,有的稱為(wei) “陪產(chan) 假”,有的則稱為(wei) “護理假”。
沈建峰表示,在現有法律法規架構下,即便用人單位未批準男職工的陪產(chan) 假,相應的違法成本也較低,這使得男職工即便提出陪產(chan) 假訴求,也很難得到有效的權益維護。
“剛性”還應增強
除卻工資支付問題,專(zhuan) 家認為(wei) ,陪產(chan) 假是否“剛性”,休假天數和相關(guan) 待遇是否統一,也影響著陪產(chan) 假的實際落地。
“陪產(chan) 假的設置,使得男女職工在生育休假問題上能夠被均衡看待,有助於(yu) 減輕對女性的就業(ye) 歧視。”沈建峰說。
但在調研中,沈建峰發現了這樣一種情況:有的企業(ye) 允許男職工將未休的陪產(chan) 假挪給女方,作為(wei) 增加的產(chan) 假。“這樣反而容易加劇對女性的就業(ye) 歧視,與(yu) 陪產(chan) 假的設置初衷相背離,應增加陪產(chan) 假的強製性。”
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期間,盧馨建議延長男性陪產(chan) 假。在她看來,男女產(chan) 假和陪產(chan) 假天數差異的增加,會(hui) 導致男女職工因生育對工作造成的影響程度進一步拉大。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全國各地陪產(chan) 假天數不一、待遇不一。例如,北京市規定“男性職工享受陪產(chan) 假十五日”,湖南省規定“配偶護理假時長為(wei) 二十日”,而河南省則規定“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ge) 月”。在待遇上,有的省份將陪產(chan) 假“視為(wei) 出勤”,有的則規定“照發工資,不影響全勤”。
“各省規定文字表述上的不同,給企業(ye) 留下了操作空間,可能會(hui) 影響職工的全勤獎、年終獎等待遇。”在沈建峰看來,各地規定的差異化不利於(yu) 製度的落地,陪產(chan) 假的長度設置應與(yu) 產(chan) 假模式類似,即全國的天數和標準相對統一,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有一定浮動空間。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企業(ye) 已經開始意識到,陪產(chan) 假是男性求職時看中的待遇之一。
“現在,許多求職者都會(hui) 詢問公司的陪產(chan) 假規定,特別是30歲左右的男性求職者,其中不乏公司打算引進的骨幹人才。因此,公司不僅(jin) 把陪產(chan) 假作為(wei) 人文關(guan) 懷的一種體(ti) 現,也把這個(ge) 作為(wei) 招聘時的一項競爭(zheng) 優(you) 勢。”在北京一企業(ye) 從(cong) 事人力資源工作的丁先生告訴記者,“企業(ye) 設有陪產(chan) 假製度,更容易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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