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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偶遇法官,“限高”被執行人難逃法網

發布時間:2022-05-06 13:52:00來源: 揚子晚報

  本以為(wei) 將“順利歸巢”,沒想到被“甕中捉鱉”還罰款五萬(wan) 元 機場偶遇法官,“限高”被執行人難逃法網

  “你看前麵那個(ge) 穿黑衣服、戴黑口罩的,像不像咱們(men) 前天見過的被執行人?”“眼睛還真有點像,但是他不是被限製高消費了嗎,怎麽(me) 會(hui) 出現在機場?”近日,南京鼓樓法院執行員朱啟榮和書(shu) 記員戴明君遠赴昆明執行時,與(yu) 被執行人上演了一場“機場偶遇記”。被執行人尚某與(yu) 執行幹警同乘一班客機回程,本以為(wei) 是“順利歸巢”,沒想到竟被“甕中捉鱉”,其中究竟有著怎樣的故事呢?

  拒不履行,依法限高

  “機場偶遇記”的男主角尚某是A教育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8年,該公司委托B廣告公司為(wei) 其公司產(chan) 品進行拍攝宣傳(chuan) ,並在電視台投放廣告,結欠B公司廣告費25.4萬(wan) 元。幾經催告尚某仍不支付廣告費,B公司將尚某及所控製公司作為(wei) 被告訴至法院。2019年7月,法院判決(jue) 尚某、被告A公司支付B公司廣告費25.4萬(wan) 元及滯納金。

  尚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shu) 所確定的義(yi) 務,經B公司申請,進入強製執行程序,但其名下暫無可供執行財產(chan) ,該案於(yu) 2019年12月終結本次執行,進入“沉睡”狀態。同時,為(wei) 了促進被執行人尚某自覺履行,法院依法向其發出限製高消費令。此後,此案被納入鼓樓法院終本案件中間庫,由執行指揮中心進行動態實時管理,定期查控財產(chan) 線索。因被執行人尚某的姐姐作為(wei) A公司股東(dong) 未完全履行出資義(yi) 務,被追加為(wei) 被執行人,且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chan) 線索,立即啟動終本案件恢複執行程序,將這起“沉睡”的案件再度喚醒。

  機場偶遇,難逃法網

  案件“喚醒”後,由執行員朱啟榮和書(shu) 記員戴明君辦理。兩(liang) 人對尚某姐姐名下財產(chan) 耐心排查、細致梳理,發現她在昆明有一處房產(chan) 可供執行拍賣。朱啟榮和戴明君遠赴昆明,對被執行人尚某姐姐名下一處房屋進行遷讓,張貼公告。同時傳(chuan) 喚尚某姐弟倆(lia) 進行談話,此次見麵是朱啟榮、戴明君與(yu) 尚某打的第一個(ge) 照麵,冥冥之中也為(wei) 後麵的“機場偶遇”埋下了伏筆。

  朱啟榮與(yu) 戴明君在昆明機場候機時,不遠處有個(ge) “熟悉”的身影引起了兩(liang) 人的注意。雖然戴著口罩,衣著普通,但憑借著多年查人找物鍛煉出的眼力,他們(men) 還是一眼認出了這位黑衣男就是尚某,於(yu) 是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通過網絡賣家鑽空子購票

  雖然人是認出來了,但朱啟榮和戴明君卻十分困惑:尚某早已被“限高”了,怎麽(me) 會(hui) 在機場同乘一班客機呢?為(wei) 了不打草驚蛇,弄清事情原委,兩(liang) 位幹警一路尾隨尚某,直到臨(lin) 下飛機才迅速出動,並說道:“我們(men) 是鼓樓法院執行局辦案人員,現懷疑你是一起案件的被執行人,請你出示身份證。”

  “法官,真沒想到在這碰上你們(men) 了,昨晚就夢見今天會(hui) 被抓到,一直戰戰兢兢的,果然成真了,哎!”尚某有氣無力地回答。

  隨後,尚某因乘坐飛機違反限高令,被帶回法院調查。後尚某供述,他是在親(qin) 戚介紹下,了解到可在某電商平台找到“特殊渠道”購買(mai) 機票的賣家,同時其親(qin) 戚向其推薦了賣家微信號。尚某與(yu) 該賣家聯絡,通過提交護照,以約雙倍價(jia) 格支付了機票費用,成功出票並登機。

  追根溯源,懲戒失信

  由於(yu) 尚某違反限高規定,法院依法對其采取處罰措施,對其罰款五萬(wan) 元。同時,向中國民用航空局及騰訊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相關(guan) 製度落實,切實堵住被執行人購買(mai) 機票登機的漏洞,並對涉嫌向尚某銷售機票的微信賬號進行調查,及時予以懲戒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限製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wei) 自然人的,被采取限製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wei) :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hui) 、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mai) 不動產(chan) 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xie) 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mai) 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mai) 保險理財產(chan) 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wei)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鼓砝宣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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