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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兩部門發布案例:涉及利用社區團購發“疫情財”等違法犯罪行為

發布時間:2022-06-06 11:03: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6月5日電 (記者 張素 郭超凱)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5日聯合公安部發布4起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保障犯罪典型案例。案情顯示,有人在疫情期間囤積食品哄抬物價(jia) 嚴(yan) 重擾亂(luan) 市場秩序,有人在區域管控的情況下假借“社區團購”實施詐騙犯罪。

  此次發布的4起典型案例分別為(wei) “胡某某假冒注冊(ce) 商標案”“朱某甲等人涉嫌假冒注冊(ce) 商標案”“高某某、田某某非法經營案”“龔某某詐騙案”,主要涉及假冒注冊(ce) 商標製作醫用防護服予以銷售、假冒並銷售他人注冊(ce) 商標的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哄抬民生食品價(jia) 格牟取暴利、利用社區團購發“疫情財”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

  在“高某某、田某某非法經營案”中,兩(liang) 名當事人銷售冷鮮雞、鴨和青菜、雞蛋等商品累計193萬(wan) 餘(yu) 元(人民幣,下同),進銷差價(jia) 率高達四倍有餘(yu) ,扣除同期市場正常利潤後,非法獲取超額利潤72萬(wan) 餘(yu) 元,嚴(yan) 重擾亂(luan) 市場秩序。目前,上海檢方已以非法經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在“龔某某詐騙案”中,龔某某在未獲得貨源保證的情況下,隱瞞不具有團購資格、未達到團購條件的事實,偽(wei) 造居委會(hui) 證明,組織社區團購,騙取73名被害人共計4.7萬(wan) 餘(yu) 元,而後用上述錢款進行虛擬貨幣交易及個(ge) 人消費。今年5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龔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在全國人民同舟共濟、團結一心防控疫情的形勢下,仍有不法分子無視國法,破壞疫情防控民生、物資保障,擾亂(luan) 市場經濟秩序,試圖發“疫情財”。兩(liang) 部門聯合發布案例,既是進一步引導民眾(zhong) 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guan) 法律法規,做好民眾(zhong) 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物資供應,也將指導檢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依法辦理涉疫情防控案件。(完)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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