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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建房為何屢禁不止

發布時間:2022-06-20 14:30:00來源: 經濟日報

  近日,自然資源部通報了24宗新增亂(luan) 占耕地建房案例,是地方上報但未整改到位的。這些案例是去年7月國務院要求“零容忍”堅決(jue) 遏製新增亂(luan) 占耕地建房之後發生的,屬於(yu) “頂風違建”。那麽(me) ,亂(luan) 占耕地建房為(wei) 何屢禁不止?

  其中一個(ge) 重要原因是,當城市擴張、經濟發展和耕地保護之間存在矛盾時,因耕地保護產(chan) 生的經濟效益更低,常常難以被優(you) 先考量。近些年,隨著城市化快速推進,城市像攤大餅一樣長大,而城市周邊的建設用地往往和耕地高度重合。

  第三次國土調查顯示,2019年建設用地為(wei) 6.13億(yi) 畝(mu) ,較2009年第二次國土調查增加1.28億(yi) 畝(mu) 。此次通報的24宗案例中,除一宗耕地變成城鎮住宅用地外,其他均為(wei) 占用耕地建設廠房。

  毫無疑問,發展經濟所需用地應得到保障,但當兩(liang) 者間存在明顯衝(chong) 突時,能帶來直接經濟效益的利用方式更容易被優(you) 先選擇。眼前的經濟效益能使當事人獲益,而耕地保護關(guan) 係糧食安全,關(guan) 係長遠宏觀大局,對地方自身經濟發展影響沒有那麽(me) 立竿見影。在這種觀念下,容易放鬆糧食安全這根弦,不能充分認識各地都有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責任和義(yi) 務。

  就占用耕地建房而言,自然資源部曾表示,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正從(cong) 局部地區向全國範圍、從(cong) 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cong) 農(nong) 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cong) 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第三次國土調查顯示,城鎮村及工礦用地5.29億(yi) 畝(mu) ,其中村莊用地占3.29億(yi) 畝(mu) ,占比62%。

  還有一個(ge) 重要原因是,我國實行的是城鄉(xiang) 二元土地製度,農(nong) 村土地屬於(yu) 集體(ti) 所有,在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之前,隻有經過國家征收後才可入市交易。這使得農(nong) 村土地資源難以盤活,一些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行為(wei) 常常冒頭。

  同時,隨著農(nong) 村人口增多、經濟條件改善,住宅需求增加。但在不少地方,宅基地分配還沿襲當年的分配格局,這也是亂(luan) 占耕地建房難以禁止的原因。

  據統計,1957年至1996年,我國耕地年均淨減少超過600萬(wan) 畝(mu) ;1996年至2008年,年均淨減少超過1000萬(wan) 畝(mu) ;2009年至2019年,年均淨減少超過1100萬(wan) 畝(mu) ,呈逐步增加態勢。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結果顯示,當年全國違法違規占用耕地114.26萬(wan) 畝(mu) ,其中占用永久基本農(nong) 田14.34萬(wan) 畝(mu) 。

  為(wei) 此,近年來我國開展了“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專(zhuan) 項整治,對亂(luan) 占耕地建房起到一定震懾作用。去年,自然資源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印發《關(guan) 於(yu) 農(nong) 村亂(luan) 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guan) 於(yu) 保障農(nong) 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從(cong) 疏、堵兩(liang) 方麵進一步明確了遏製新增占用耕地建房,同時保障農(nong) 村合理用地需求的要求。

  耕地是糧食安全的基礎,當前的國際經濟形勢進一步表明,糧食安全必須牢牢抓在手裏。因此,對於(yu) 亂(luan) 占耕地建房,不應手軟,要嚴(yan) 查到底。各有關(guan) 責任方也不應心存僥(jiao) 幸,要充分認識到糧食安全是關(guan) 係每一個(ge) 人的長遠大事,要切實嚴(yan) 守耕地紅線。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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