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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幸福生活)紮根鄉土的吉林女法官:用腳步和法律守護百姓

發布時間:2022-06-21 14:3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吉林6月21日電 (記者 石洪宇)41歲女法官李楊習(xi) 慣了加班的日子。為(wei) 了調解金額不大的案子,溝通原被告的電話會(hui) 循環往複幾十次。每個(ge) 電話的簡要內(nei) 容,她都會(hui) 記錄在日誌上,上麵有日期,也有相關(guan) 方的訴求或態度變化。

  “有時候隻是很少金額的債(zhai) 務糾紛,但當事人相信法律,想通過法院解決(jue) 。”李楊所說的“當事人”,大部分為(wei) 農(nong) 民或進城務工人員,他們(men) 來到法院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yu) :債(zhai) 務糾紛、合同糾紛、勞務糾紛、租賃糾紛,這些案件與(yu) 他們(men) 的生活息息相關(guan) 。

  李楊現在是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今年1月份前還是法院的大綏河法庭的法官,在田間、農(nong) 民家的炕頭開庭、辦案、調解是她一直以來的工作。

  李楊說,她的初心是用法律守護百姓的幸福生活,讓法治精神在每一個(ge) 角落都能得到彰顯。工作9個(ge) 年頭,她已辦案1657件,期間與(yu) 幾千名鄉(xiang) 親(qin) “相識”。

  法官辦案是一件莊嚴(yan) 的事情。農(nong) 民“打官司”往往意味著奔波和耗時耗力,李楊的辦法是“法官多走路”。

  大綏河法庭轄區內(nei) 有59個(ge) 自然村,人口15萬(wan) 餘(yu) 人,在偏遠地區分設4個(ge) 巡回審判點,法律谘詢、上門立案、巡回審判、訴前調解等服務一應俱全。

  原告楊大娘年已七旬,在搜登站鎮經營一家飼料商店。被告楊某因養(yang) 豬從(cong) 店裏賒購飼料,但市場行情一般,楊某拖欠的款項一直沒有還清。

  案值不大,但曆經起訴、訴前調解,撤回起訴,楊某又因生活困頓未能履行還款協議,需要法官再次做工作。

  當李楊得知被告楊某因妻子生病才延遲還款後,她決(jue) 定帶著楊大娘到其家裏進行巡回審判——楊某可以繼續照料妻子。“法庭”上,情感和法理兼容,楊某當場還款200元飼料款並達成調解協議,而後也與(yu) 原告、法官握了手。

  楊某稱,自己省下了路費,也證明了自己不是“老賴”。待妻子痊愈後,他會(hui) 用每月的工資繼續還款。

  這個(ge) 案子李楊累計行程300多公裏。“法律是保護原被告雙方的。”她說。

  李楊也辦過村裏的“大案”。一機械公司經營各式農(nong) 機,農(nong) 戶分期付款購買(mai) ,但因收入不穩定,部分農(nong) 民拖欠款項。

  機械公司起訴至法院,共起訴24件,案件標的額達1050餘(yu) 萬(wan) 元。

  李楊和同事通力合作,知悉每一戶“被告”的情況,並在田間地頭用“腿”辦案。這個(ge) 過程中調解撤訴4件,另20件案件判決(jue) 。此案在附近頗具影響力,也成為(wei) 農(nong) 民了解“分期付款”的契機。

  後來,大綏河法庭定期進行普法宣傳(chuan) ,引導農(nong) 戶合理消費,農(nong) 戶也知曉了欠農(nong) 機款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吉林地區前一段時間發生的疫情,讓李楊有了很多思考,她想讓法律在當事人雙方不耗時耗力的情況下得到應用。“畢竟疫情後所有人都在努力生活。”

  前些天的23時,法院互聯網法庭燈火通明,當天的“夜間法庭”正在進行。李楊介紹,被告在外地工作且十分繁忙,用互聯網開庭,給當事雙方省下很多時間和精力。“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對結果都很滿意。”

  李楊認為(wei) ,“法官多走路”的思路她會(hui) 繼續實踐下去,因為(wei) 這樣可以守護更多百姓的幸福生活。(完)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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