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泉菜刀不能拍蒜”是否屬於商品質量問題
豐(feng) 收
廣州市民王女士用剛買(mai) 不久的張小泉菜刀拍蒜,菜刀居然斷了。她帶著疑惑去詢問張小泉菜刀售後客服,得到的答複是“菜刀不能拍蒜”。王女士將經曆發到網上後引發網友熱議。張小泉售後客服對此回應稱:“消費者力度掌握不好是會(hui) 斷的,所以我們(men) 刀具不建議橫拍食物。如要拍蒜建議輕壓。”
用菜刀拍蒜、拍黃瓜等,是很多人下廚時的習(xi) 慣性動作,誰能想到,有的菜刀竟然一拍就斷,而且,上述報道中“拍蒜斷裂”的菜刀,出自一家知名老字號品牌和創業(ye) 板上市企業(ye) 。再從(cong) 該品牌客服人員的說法來看,等於(yu) 企業(ye) 方承認了“菜刀不能拍蒜”。
菜刀不能拍蒜,屬於(yu) 質量問題嗎?有人不免會(hui) 產(chan) 生這種疑問,且有這種疑問也屬正常。按專(zhuan) 業(ye) 質檢人員的說法,“硬度較高材質的刀具比較脆,橫拍時刀具不能變形就會(hui) 發生斷裂”。由於(yu) 刀刃硬度越高越鋒利,橫拍斷裂恰恰說明這種菜刀很鋒利——這正是好刀的標準。也就是說,普通消費者如果從(cong) “不能拍蒜”質疑該菜刀質量,就顯得有些不專(zhuan) 業(ye) 了。
雖說“不能拍蒜”的菜刀是鋒利的好刀,但不等於(yu) 商家的營銷和服務就無可挑剔。筆者想知道,該菜刀產(chan) 品說明書(shu) 裏麵有沒有對該菜刀不能橫拍做出詳細說明和解釋,廣告和銷售人員事先有沒有提醒消費者?如果企業(ye) 方麵充分盡到了告知義(yi) 務,“拍蒜斷刀”就無責或責任較小;如果企業(ye) 事先未盡到告知義(yi) 務,就應當為(wei) 此承擔一定的責任。
世界上似乎沒有完美無瑕的產(chan) 品。以菜刀為(wei) 例,無論是傳(chuan) 統鐵匠打造的菜刀,還是現代工藝製造的菜刀,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瑕疵。所以,某些產(chan) 品存在瑕疵可以理解。但問題是,產(chan) 品瑕疵是否在銷售之前告知消費者?如果商家提前告知,消費者知情並購買(mai) 就等於(yu) 容忍瑕疵,否則就是商家侵權。
根據《產(chan) 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產(chan) 品質量應當符合的要求之一是,具備產(chan) 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chan) 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對產(chan) 品使用性能的瑕疵進行說明,就不屬於(yu) 質量問題;反之,對存在的瑕疵沒有說明,就屬於(yu) 質量問題。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也明確,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mai)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這意味著,消費者事先對上述菜刀不能橫拍擁有知情權,商家則有主動告知商品有關(guan) 情況的義(yi) 務。從(cong) “菜刀不能拍蒜”讓王女士很疑惑這一點來看,企業(ye) 方麵有可能沒有盡到瑕疵告知義(yi) 務。
據報道,在張小泉客服發布的刀具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後的提示中,沒有看到“不建議刀具橫拍食物”的消費提醒。客服人員表示,雖然(王女士)購買(mai) 已經超過90天時間,但可以申請換貨。個(ge) 中原因,大概是企業(ye) 方自知理虧(kui) ,意識到未盡到告知義(yi) 務,於(yu) 是通過逾期可換貨來換取消費者諒解。
商家不想告知產(chan) 品瑕疵一般不外乎兩(liang) 個(ge) 原因,一是擔心公開瑕疵影響產(chan) 品銷售,二是缺乏法律意識和消費者權利意識。無論是哪個(ge) 原因,都不利於(yu) 維護消費者權益,也不利於(yu) 企業(ye) 提高生產(chan) 經營水平。希望品牌和企業(ye) 都能依法告知產(chan) 品瑕疵,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避免因“菜刀能不能拍蒜”之類爭(zheng) 議影響企業(ye) 品牌形象和社會(hui) 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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