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多平台虛假刷單獲利1.23億元
□ 本報記者 羅莎莎
□ 本報通訊員 焦惟奇 肖麗(li)
因在生活中接觸到“網絡刷單”覺得有利可圖,趙某與(yu) 精通計算機技術的葉某踏上了利用電商平台虛假刷單的“致富之旅”。近日,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這起虛假刷單案的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趙某組織郝某(另案處理)等人,以營利為(wei) 目的,在未取得電信增值業(ye) 務許可證的情況下,由葉某搭建的刷單平台提供技術支持,通過分層誘導、定向誘導等方式鼓動普通消費者進行虛假刷單等違法活動。
該平台設置了商家端口,電商商家可以通過該端口充值本金、傭(yong) 金、發布刷單任務,刷手們(men) 則通過平台的刷手端承接刷單任務、預付本金,最終在商家的網上店鋪完成刷單任務,刷手們(men) 獲得平台返還本金、傭(yong) 金,商家再通過虛假發貨的形式完成整個(ge) 刷單活動,從(cong) 而為(wei) 電商商家提升商品銷量、好評度。
為(wei) 躲避電商平台的風控監測,趙某等人還嚐試不斷開發新的刷單平台,並利用在刷單群中積累的人脈與(yu) 來自全國各地的刷單同行合作,形成了遍布全國多個(ge) 省市的特大刷單組織。
經查,合作團夥(huo) 分布在浙江、福建、廣東(dong) 、湖南、上海、湖北等多個(ge) 省市,核心工作人員十餘(yu) 人,下線刷手逾萬(wan) 人。截至案發,趙某等人策劃指揮搭建了19個(ge) 刷單平台,有效刷單近3300萬(wan) 單,涉案總金額近40億(yi) 元,總傭(yong) 金超過3億(yi) 元,刷單平台獲利約1.23億(yi) 元。
為(wei) 了準確定性案件,潤州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全麵梳理在案證據,圍繞研讀被告人團隊成員之間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轉賬記錄、搭建的刷單平台研發和使用情況,以自行補充偵(zhen) 查與(yu) 引導偵(zhen) 查相結合,收集固定證人證言、補強相關(guan) 交易記錄等證據,精準指控犯罪。
鑒於(yu) 該案涉案金額巨大,波及多個(ge) 省市,涵蓋多個(ge) 電商平台,社會(hui) 危害性明顯,潤州區檢察院主動作為(wei) ,對案件深入研判後牽頭轄區政法單位會(hui) 商對策,針對電商平台和商家精準實施普法宣傳(chuan) ,並依托於(yu) 檢察新媒體(ti) 開展以案釋法宣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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