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印發《航空貨站收貨工作規範》 10月1日起實施
中新網8月1日電 據民航局網站1日消息,為(wei) 進一步規範航空貨站收貨管理工作,推動航空貨站收貨工作有序、高效運行,近日,民航局修訂了《航空貨站收貨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規範》明確了適用對象為(wei) 機場貨站、承運人自營貨站和第三方獨立貨站,且僅(jin) 適用於(yu) 貨站提供地麵代理服務時的場景,不適用於(yu) 郵政快遞等寄遞企業(ye) 開展快遞分撥業(ye) 務的情況。《規範》明確了收貨限製範圍,包括禁止接收的貨物類型,及接收限製運輸貨物時應提交的證明材料;描述了人員資質、崗位職責、數量要求等收貨人員基本要求;規範了收貨人員檢查“人、文件、外包裝、標誌、件數、重量”以及做好交接的流程。
另外,《規範》還明確了貨站經營人應建立收貨管理製度、製定稱重設備管理製度和建立監控視頻管理製度等相關(guan) 管理;對貨站經營人、承運人、機場管理機構提出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縮短收貨時間、優(you) 化服務環境、提升服務能力等其他要求,鼓勵企業(ye) 加強創新。
此次修訂的《規範》中對特種貨物的接收,包括野生動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禁止或者限製貿易的野生動物或其製品、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及其製品,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規定必須實施檢疫的植物和植物產(chan) 品時需要提供的相關(guan) 證明都作出了詳細要求。(中新財經)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