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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發布涉養老詐騙典型案例 提示加強對老年人關懷

發布時間:2022-08-24 10:07: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8月23日電 (記者 陳杭)2019年至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共審理涉養(yang) 老詐騙案件21件,涉及被害人人數眾(zhong) 多,罪名集中在詐騙罪和集資詐騙罪,主要包括“養(yang) 老服務”詐騙、“保健產(chan) 品”詐騙、“收藏品”詐騙、“投資理財”詐騙、“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等行為(wei) 類型。

  這是記者23日從(cong)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涉養(yang) 老詐騙案件審理情況新聞發布會(hui) 上獲悉的。

  近年來,隨著社會(hui) 的不斷發展變化,各類新型違法犯罪不斷出現,特別是以老年人為(wei) 侵害對象的養(yang) 老詐騙違法犯罪逐年增多,嚴(yan) 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損害老年人身心健康。

  2019年至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共審理涉養(yang) 老詐騙案件21件,涉及被害人人數眾(zhong) 多,罪名集中在詐騙罪和集資詐騙罪,主要包括以下行為(wei) 類型:

  一是“養(yang) 老服務”詐。犯罪分子以投資養(yang) 老基地、認籌養(yang) 老服務、購買(mai) 養(yang) 生套餐等為(wei) 名,誘騙老年人投資“養(yang) 老項目”,部分案件中犯罪分子還虛構“以房養(yang) 老”項目,誘騙老年人辦理房屋抵押,然後惡意利用公證、訴訟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產(chan) ,很多老年人最終不僅(jin) 無法享受預期的養(yang) 老服務,被騙走用來養(yang) 老的積蓄,還可能麵臨(lin) 身負巨債(zhai) 、無家可歸的境遇。

  二是“保健產(chan) 品”詐騙。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關(guan) 注身體(ti) 健康的養(yang) 老需求,通過開辦養(yang) 生講座、舉(ju) 辦免費體(ti) 檢、贈送禮物拉攏、承諾返費或報銷等方式騙取老年人信任,以“特效藥”“專(zhuan) 供藥”為(wei) 噱頭,虛構或誇大產(chan) 品功能,誘導老年人花高價(jia) 購買(mai) 與(yu) 其宣傳(chuan) 不符的“保健產(chan) 品”,給老年人造成經濟損失,甚至人身損害。

  三是“收藏品”詐騙。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希望通過售賣文物收藏品獲利的心理,以幫助老年人高價(jia) 拍賣手中收藏品為(wei) 誘餌,誘騙老年人委托其代為(wei) 拍賣,騙取“拍賣費”“手續費”等費用;或將偽(wei) 劣工藝品包裝成高檔收藏品,虛假承諾其可以高價(jia) 回購的事實,誘騙老年人購買(mai) 收藏品。此類詐騙手段專(zhuan) 門針對老年人設計營銷話術,形成連環套路,部分老年人甚至被連續、多次詐騙。

  四是“投資理財”詐騙。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投資理財的需求,虛構“國家扶持”“政策補貼”等名義(yi) 騙取老年人信任,以高額回報為(wei) 幌子、以虛假項目為(wei) 包裝,通過廣告宣傳(chuan) 、免費活動、情感關(guan) 懷等營銷手段誘導老年人投資理財項目,詐騙老年人的養(yang) 老錢。

  五是“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持續高發,犯罪分子分飾上下遊不同角色,形成固定的詐騙話術和詐騙劇本,有的利用國家機關(guan) 的公信力,假借國家工作人員查辦案件等名義(yi) 對老年人實施詐騙行為(wei) 。

  案例:以“養(yang) 老服務”名義(yi) 詐騙老年人犯罪

  被告人李某虛構能提供候鳥式養(yang) 老服務項目,謊稱在就醫、旅遊、購物等方麵能夠令老年人享受優(you) 惠,誘騙多名老年人將名下房屋進行抵押借款投資到養(yang) 老服務項目中,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共計970餘(yu) 萬(wan) 元。

  北京二中院生效判決(jue) 認為(wei)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wei) 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wei) 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鑒於(yu) 李某詐騙對象係老年人,且給被害人造成了特別巨大的經濟損失,依法應酌予從(cong) 重處罰。故以詐騙罪判處李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ge) 人全部財產(chan) ,責令李某退繳違法所得發還被害人。

  利用保健產(chan) 品詐騙老年人犯罪

  被告人王某是某生物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公司以免費贈送保健品為(wei) 名進行廣告宣傳(chuan) ,虛構某三甲醫院、心腦血管幫扶中心等單位的專(zhuan) 家身份,誇大保健品功效,承諾其銷售的保健品可以快速治好多種疾病,騙取多名老年人花費高價(jia) 購買(mai) 與(yu) 其宣傳(chuan) 不符的保健品,導致多名老年人遭受20餘(yu) 萬(wan) 元財產(chan) 損失。

  北京二中院生效判決(jue) 認為(wei)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wei) 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wei) 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鑒於(yu) 王某通過撥打電話方式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人員實施詐騙行為(wei) ,應酌情從(cong) 重處罰。對其他量刑情節依法予以考量。故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wan) 元,責令王某退賠被害人損失。

  陌生人作案趨勢明顯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介紹,涉養(yang) 老詐騙犯罪案件特點包括陌生人作案趨勢明顯;犯罪手段演變快,精確瞄準老年人心理需求;犯罪有組織化色彩濃厚,涉及範圍較廣;犯罪社會(hui) 危害性嚴(yan) 重,易引發次生危害後果。

  案件高發原因包括老年人主觀上防範意識薄弱,老年人客觀上易被詐騙分子接近和利用,家庭和社會(hui) 對老年人的關(guan) 心關(guan) 愛仍需進一步提高。

  家庭與(yu) 社會(hui) 要加強對老年人關(guan) 懷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建議,家庭與(yu) 社會(hui) 要加強對老年人的關(guan) 懷。子女不僅(jin) 要履行物質上對老年人的贍養(yang) 義(yi) 務,還應當更多關(guan) 注老年人的精神世界,通過溝通交流及時了解老年人的消費情況、生活動態,滿足老人的情感需求。老年人通過報紙、電視、手機等渠道多了解一些養(yang) 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增強對各類詐騙“套路”的敏感度,提高對詐騙伎倆(lia) 的識別能力。

  此外,司法機關(guan) 在依法從(cong) 嚴(yan) 打擊養(yang) 老詐騙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對詐騙上下遊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強刑行銜接,切斷養(yang) 老詐騙犯罪的黑色鏈條,實現源頭治理。(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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