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罰沒招商證券6300萬元:作為獨立財務顧問未勤勉盡責
中新網9月6日電 9月5日,招商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hui)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shu) 》,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wei) ,沒收業(ye) 務收入3150萬(wan) 元,並處以3150萬(wan) 元罰款。
此前,8月12日,招商證券曾發布公告,因公司2014年在開展上海飛樂(le) 股份有限公司(現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財務顧問業(ye) 務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hui) 立案。
經中國證監會(hui) 另案查明,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安消技術)未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盈利預測信息和虛增2013年營業(ye) 收入,導致中安科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chan) 重組文件存在誤導性陳述、虛假記載。中安消技術將“班班通”項目計入2014年度《盈利預測報告》,在該項目難以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未及時提供真實、準確信息,導致提供給中安科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存在誤導性陳述,致使重組置入資產(chan) 評估值嚴(yan) 重虛增,中安科據此虛增評估值發行股份,嚴(yan) 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東(dong) 合法權益。
公告顯示,招商證券製作、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對相關(guan) 盈利預測、置入資產(chan) 評估值均有引用,存在誤導性陳述。招商證券未對“班班通”項目予以必要的關(guan) 注,未對“班班通”項目中標情況和實際進展情況予以審慎核查,對製作、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所引用文件內(nei) 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未進行充分核查和驗證。
中國證監會(hui) 認為(wei) ,招商證券作為(wei) 中安科重大資產(chan) 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履職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存在誤導性陳述,且後續在並購重組當事人發生較大變化對本次重組構成較大影響的情況時未能予以高度關(guan) 注,未按照規定及時向中國證監會(hui) 報告。
中國證監會(hui) 擬決(jue) 定,責令招商證券改正違法行為(wei) ,沒收業(ye) 務收入3150萬(wan) 元,並處以3150萬(wan) 元罰款。對兩(liang) 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wan) 元罰款。(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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