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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確保孕產婦、兒童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暢通

發布時間:2022-12-09 17:0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9日電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9日消息,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當前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健康管理與(yu) 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各級醫療機構要保持孕產(chan) 婦、兒(er) 童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暢通,嚴(yan) 格落實首診負責製和急危重症搶救製度,妥善處置、及時轉運急危重症患者,對臨(lin) 產(chan) 孕產(chan) 婦、危重孕產(chan) 婦和危重新生兒(er) 、兒(er) 童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護的同時給予積極治療,不得以疫情防控為(wei) 由拒診、推諉或延誤治療。

  《通知》提出,要加強健康宣教指導。各地要指導醫療機構通過微信、APP、電話、視頻、線上孕婦學校等方式加強對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監護人的健康教育和谘詢指導,指導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家庭做好健康監測和日常防護,建議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外出或到公共場所時佩戴口罩,到醫療機構就診時佩戴N95口罩,少到人員聚集和空間密閉場所,居家或在辦公室時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流通,掌握正確洗手方法,外出返家認真洗手。各地要積極開展“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充分利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做好高危孕產(chan) 婦專(zhuan) 案管理、嬰幼兒(er) 養(yang) 育照護指導等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係統保健服務與(yu) 健康管理,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利用胎心監護儀(yi) 、經皮黃疸檢測儀(yi) 等可穿戴設備為(wei) 孕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提供健康監測與(yu) 管理,切實減少群眾(zhong) 非必須到院和交叉感染風險。

  《通知》要求,要強化主動服務隨訪。各地要結合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係統管理,指導社區進一步摸清轄區內(nei) 常住孕產(chan) 婦和0-6歲兒(er) 童情況,建立人員清單和重點人群台賬,製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導孕產(chan) 婦及時主動向社區報備,以便及時獲得就診服務。指導助產(chan) 機構與(yu) 在本機構建冊(ce) 或產(chan) 檢的孕產(chan) 婦保持密切聯係,告知應急聯係方式,以便出現問題及時溝通解決(jue) ;以妊娠風險評估“五色管理”為(wei) 橙色、紅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產(chan) 婦為(wei) 重點,詳細了解每一位孕產(chan) 婦隔離狀態和健康狀況,通過多種方式為(wei) 孕產(chan) 婦提供健康管理谘詢與(yu) 指導服務,加強心理支持,舒緩孕產(chan) 婦心理壓力。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要根據社區摸排和孕產(chan) 婦、兒(er) 童係統管理情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共同對妊娠風險評估“五色管理”為(wei) 橙色、紅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產(chan) 婦和高危新生兒(er) 進行重點核查、主動服務和隨訪管理。

  《通知》強調,要保障正常醫療服務。各地要推動建立社區與(yu) 專(zhuan) 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製,做好服務銜接,確保渠道暢通、響應及時,為(wei) 涉疫孕產(chan) 婦、兒(er) 童等提供就醫便利。各級助產(chan) 機構要保持持續運行,未經所在地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停止助產(chan) 服務。個(ge) 別助產(chan) 機構臨(lin) 時關(guan) 閉的,關(guan) 閉前已建檔和關(guan) 閉時尚在待產(chan) 的孕產(chan) 婦,原則上轉移至此前各地確定的應急助產(chan) 機構接受產(chan) 檢和住院分娩。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著力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孕產(chan) 婦保健和兒(er) 童保健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千方百計保障疫情期間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醫療保健服務需求,要建強建優(you) 中醫臨(lin) 床科室,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女兒(er) 童新冠肺炎診療和預防祛疫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要確保綠色通道暢通。各級醫療機構要保持孕產(chan) 婦、兒(er) 童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暢通,嚴(yan) 格落實首診負責製和急危重症搶救製度,妥善處置、及時轉運急危重症患者,對臨(lin) 產(chan) 孕產(chan) 婦、危重孕產(chan) 婦和危重新生兒(er) 、兒(er) 童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護的同時給予積極治療,不得以疫情防控為(wei) 由拒診、推諉或延誤治療。急診患者具體(ti) 接診流程,按照疫情防控醫療管理相關(guan) 要求執行。各級危重孕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救治中心要切實發揮母嬰安全重症救治的“兜底”保障作用。各級助產(chan) 機構要完善孕產(chan) 婦入院篩查流程和應急預案,指導孕產(chan) 婦適時接受核酸檢測,提前做好住院分娩準備。

  《通知》要求,要優(you) 化門診就醫流程。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按照《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就醫流程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綜發〔2022〕114號)要求,通過預約診療平台、現場出示等各種方式查看就診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48小時內(nei) 核酸檢測結果,對於(yu) 3歲以下嬰幼兒(er) 可免於(yu) 核酸查驗,僅(jin) 查驗陪診人員核酸。要進一步優(you) 化門急診就醫流程,將門診區域劃分為(wei) 核酸陽性診療區和核酸陰性診療區,根據就診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48小時內(nei) 核酸檢測結果分區就診。設置發熱門診的婦幼保健機構,要嚴(yan) 格按照《發熱門診設置管理規範》要求進一步優(you) 化流程,加強人員配備,切實加強發熱門診管理。要推進門診預約診療、預約住院分娩、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網上查詢與(yu) 推送檢查檢驗結果等智慧婦幼服務,減少群眾(zhong) 排隊次數,努力縮短患者在院等候停留時間。要努力提供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采血、尿檢等環節的“一站式”便捷服務,減少就診人群在院內(nei) 交叉流動。

  《通知》強調,要嚴(yan) 格住院安全管理。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對入院患者進行核酸檢測,入院後根據需要進行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要重點關(guan) 注危重孕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複雜先心術後、骨髓移植術後等基礎狀況較差的兒(er) 童患者,以及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患者(特別是3歲以下兒(er) 童),持續加強監測,一旦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要密切關(guan) 注病情變化,全力加強醫療救治。要安排相對獨立的區域(院區、樓棟、病區或病室)收治核酸陽性患者,醫護人員相對固定。嚴(yan) 格落實病區封閉管理要求,嚴(yan) 格執行不探視和非必要不陪護,確需陪護的應安排1名固定陪護人員並在病區內(nei) 實行全程封閉管理,特別要加強分娩室、新生兒(er) 病房的安全管理與(yu) 院感防控。要規範設置過渡病區(或過渡病室)、隔離分娩間,對需要收住院但暫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急診患者,應當先收治在過渡病區(或過渡病室),在隔離分娩間進行分娩,待確認核酸檢測結果後再轉入相應病區。

  《通知》提出,要關(guan) 愛患者和醫務人員。各地要積極利用5G等技術開展新生兒(er) 重症監護室等科室的遠程探視,加強與(yu) 家長的交流溝通,緩解家長緊張焦慮情緒。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加強全員培訓,指導所有醫務人員嚴(yan) 格規範執行感染防控措施,根據暴露風險和開展的診療操作,配備適宜、充足的防護用品,最大限度減少醫務人員職業(ye) 暴露,保障醫務人員執業(ye) 安全。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對本機構醫務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對分娩室、新生兒(er) 科、手術室等重點科室和部位的醫務人員原則上實行每日一檢。要密切監測門急診運行和床位使用情況,結合醫務人員健康狀況,統籌調配人力資源,優(you) 化排班編組、有序值班值守,保障醫務人員得到合理休息。

  《通知》要求,要做好醫療資源儲(chu) 備。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下大力氣加強重症醫學、麻醉等重點科室建設,完善負壓產(chan) 房、重症監護室等重點設施,配齊配足急診急救、重症救治、檢驗檢測等儀(yi) 器設備,做好醫用耗材、藥品、防護裝備、消毒用品儲(chu) 備,備足抗原檢測試劑。重視發揮中醫藥獨特優(you) 勢,儲(chu) 備好適宜的中成藥和適量的中藥材。建立完善物資儲(chu) 備清單,實行物資設備動態儲(chu) 備,物資和藥品儲(chu) 備量應當滿足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等人群醫療服務需求。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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