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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優化新冠患者治療費用醫保政策:實施門急診治療費用專項保障

發布時間:2023-01-08 15:2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昆明1月8日電 (記者 胡遠航)7日,雲(yun) 南省醫療保障局、雲(yun) 南省財政廳、雲(yun) 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聯合印發《雲(yun) 南省醫療保障局等3部門轉發國家醫保局等4部門關(guan) 於(yu) 實施“乙類乙管”後優(you) 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guan) 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繼續執行住院費用全額報銷政策、實施門急診治療費用專(zhuan) 項保障等。

  《通知》提出繼續落實前期住院費用報銷政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製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保障作用,醫保報銷90%,個(ge) 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同時,《通知》明確實施門急診治療費用專(zhuan) 項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狀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yu)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有關(guan) 的(醫保目錄範圍內(nei) )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醫保政策範圍內(nei) 醫療費用報銷比例70%。

  此外,《通知》明確擴大用藥範圍,將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中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安巴韋單抗/羅米司單抗注射液、阿茲(zi) 夫定片、莫諾拉韋膠囊、清肺排毒顆粒、散寒化濕顆粒以及雲(yun) 南省衛生健康委確定的雲(yun) 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目錄中“桑菊銀翹散”等國家醫保目錄外藥品臨(lin) 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甲類藥品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調整還新增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項目,明確及時新增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對衛生健康部門公布準許開展互聯網首診的公立醫療機構,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參照線下門診診查費製定臨(lin) 時最高限價(jia) 標準。

  該《通知》從(cong) 2023年1月8日零時起執行,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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