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頂山一皮具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21人被追責問責
中新網2月3日電 據“清風平頂山”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河南省平頂山市紀委監委3日發布關(guan) 於(yu) 魯山縣張良鎮宇航皮具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件追責問責情況的通報。通報表示,平頂山市紀委監委深入調查關(guan) 於(yu) 張良鎮宇航皮具廠非法處置鋁灰渣等危險廢物問題,共追責問責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導組移交魯山縣環保局職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產(chan) 並處置鋁灰渣問題線索後,平頂山市紀委監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市縣兩(liang) 級調查組,依規依紀依法進行了深入調查,並對存在環境監管失職失責問題的相關(guan) 人員進行了嚴(yan) 肅追責問責。現通報如下:
一、關(guan) 於(yu) 張良鎮宇航皮具廠非法處置鋁灰渣等危險廢物問題
經查,2019年6月,原魯山縣環保局職工王炳方為(wei) 非法牟利,夥(huo) 同張良鎮張南村村民馮(feng) 延偉(wei) 等人,從(cong) 事鋁灰渣加工回收金屬鋁業(ye) 務,並將產(chan) 生的廢鋁灰掩埋在馮(feng) 延偉(wei) 經營的宇航皮具廠內(nei) 及該廠北側(ce) 500米的土地內(nei) 。經河南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所鑒定,該廠加工、處置的鋁灰原料和傾(qing) 倒物均屬於(yu) “危險廢物”,該掩埋點共非法占用耕地4.5畝(mu) ,其中基本農(nong) 田1畝(mu) ,現場共清理廢物、廢鋁灰16819噸,由此形成的環境損害賠償(chang) 金額為(wei) 3868萬(wan) 餘(yu) 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損害金額78萬(wan) 餘(yu) 元。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原魯山縣環保局)、魯山縣張良鎮人民政府、魯山縣自然資源局相關(guan) 人員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執法不嚴(yan) ,履職不力,在環境監管、耕地保護等工作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
二、有關(guan) 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本案共追責問責21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guan) 判處刑罰4人,開除黨(dang) 籍4人,開除公職4人,政務撤職2人,調離環保工作崗位3人。
王炳方,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原職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給予開除公職處分;犯汙染環境罪,被司法機關(guan) 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李慶濤,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環境監察大隊一中隊(張良中隊)原中隊長,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給予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犯環境監管失職罪,被司法機關(guan)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ge) 月,緩刑二年。
李蘇南,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環境監察大隊一中隊(張良中隊)原副中隊長,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給予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犯環境監管失職罪,被司法機關(guan)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ge) 月,緩刑一年六個(ge) 月。
陶林超,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環境監察大隊一中隊(張良中隊)原工作人員,嚴(yan) 重職務違法,被給予開除公職處分;犯環境監管失職罪,被司法機關(guan) 判處有期徒刑八個(ge) 月,緩刑一年。
劉廣躍,魯山縣張良鎮環保所原所長,違反工作紀律,被給予開除黨(dang) 籍、政務撤職處分,調離環保工作崗位。
安華延,魯山縣張良鎮環保所原副所長,違反工作紀律,被給予開除黨(dang) 籍、政務撤職處分,調離環保工作崗位。
另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魯山縣自然資源局黨(dang) 組原副書(shu) 記(主持全麵工作)陳新興(xing) 等5人,違反工作紀律的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李永軍(jun) 等7人,違反工作要求的魯山縣張良鎮國土資源所原負責人孫自合等3人,分別給予黨(dang) 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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