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文規範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行為
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記者吳雨)為(wei) 規範金融控股公司關(guan) 聯交易行為(wei) ,促進金融控股公司穩健經營,中國人民銀行9日對外公布《金融控股公司關(guan) 聯交易管理辦法》,並將自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該辦法結合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特點,界定了金融控股公司關(guan) 聯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團的關(guan) 聯交易類型,明確了禁止行為(wei) ,要求其設置關(guan) 聯交易限額。辦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善關(guan) 聯交易定價(jia) 機製,建立健全關(guan) 聯交易管理、報告和披露製度,建立專(zhuan) 項審計和內(nei) 部問責機製。辦法還明確了中國人民銀行相關(guan) 監管措施安排。
人民銀行相關(guan) 人士介紹,金融控股公司參控股機構數量多、業(ye) 務和組織架構複雜、金融活動體(ti) 量大、關(guan) 聯性高,規範關(guan) 聯交易管理是加強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辦法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承擔對金融控股集團關(guan) 聯交易管理的主體(ti) 責任,規範集團內(nei) 部交易運作,在做好自身管理的基礎上,指導和督促附屬機構做好關(guan) 聯交易管理,並統一管理集團對外關(guan) 聯交易及其風險敞口。這有助於(yu) 推動金融控股集團提升關(guan) 聯交易管理水平,防範利益輸送、風險傳(chuan) 染和監管套利,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加強與(yu) 有關(guan) 部門的監管協作,指導督促金融控股公司認真貫徹落實要求,強化金融控股公司關(guan) 聯交易監管,促進金融控股集團健康有序發展,維護金融體(ti) 係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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