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電捕蚯蚓 保護土壤生態
“現在大家都知道捕捉野生蚯蚓是違法行為(wei) ,我們(men) 賣的都是有正規手續的養(yang) 殖蚯蚓。”近日,在廣西玉林銀豐(feng) 國際中藥港,一名店主表示,不僅(jin) 野生蚯蚓被禁止銷售,電捕野生蚯蚓的電蚯蚓機等也已被禁止銷售。
“自去年8月廣西查辦第一起電捕野生蚯蚓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以來,我們(men) 已督促協調多個(ge) 部門,嚴(yan) 厲打擊電捕野生蚯蚓行為(wei) ,保護土壤生態。”廣西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第五檢察部(公益訴訟)主任頓興(xing) 剛說,廣西已經辦理了一批電捕野生蚯蚓公益訴訟案件,開展了一係列保護野生蚯蚓的宣傳(chuan) 活動。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嚴(yan) 厲打擊盜挖黑土、電捕蚯蚓等破壞土壤行為(wei) 。
蚯蚓在平衡和穩定土壤生態係統中有著重要價(jia) 值,可以疏通土壤,促進土壤物質循環。由於(yu) 蚯蚓製品具有藥用價(jia) 值,近年來,一些地區電捕野生蚯蚓亂(luan) 象頻發,對當地生態造成嚴(yan) 重損害。
玉林市是廣西較大的中藥材集散地之一。2022年8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接到線索反映玉林市野生蚯蚓遭“滅絕式”電捕。檢察院對線索進行研判後認為(wei) 非法電捕、收購、加工、銷售野生蚯蚓問題可能涉及跨行政區域管轄,為(wei) 便於(yu) 開展對電捕蚯蚓產(chan) 銷供產(chan) 業(ye) 的全麵監督,推動係統治理,便將線索交由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審查辦理,並指定專(zhuan) 門辦案組負責指導跟蹤辦理工作情況,啟動“三級院一體(ti) 化辦案模式”統籌案件辦理工作。
“接到交辦案件線索後,我們(men) 立即成立專(zhuan) 案組,走村串戶進入玉林轄區的田間地頭開展調查核實工作。”頓興(xing) 剛說。專(zhuan) 案組走訪了十幾個(ge) 自然村,田地裏都沒有發現有人電捕野生蚯蚓。據當地村民介紹,由於(yu) 電捕野生蚯蚓現象持續多年,當地農(nong) 田野生蚯蚓已經少了很多,現在許多人都是進山裏電捕野生蚯蚓。
“我們(men) 調整思路,從(cong) 查處售賣電捕蚯蚓設備開始找線索。果然發現玉林地區有很多五金店都公開銷售地龍儀(yi) 或電蚯蚓機。在整治電捕設備過程中,我們(men) 發現數批人員購買(mai) 相關(guan) 工具,疑似從(cong) 事電捕野生蚯蚓活動。”專(zhuan) 案組成員、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第五檢察部(公益訴訟)檢察官助理林劍說。
經過數個(ge) 星期摸排走訪,專(zhuan) 案組發現,有村民淩晨攜帶工具,疑似在大容山自然保護區進行電捕野生蚯蚓活動,便驅車300多公裏趕赴現場辦案,督促有關(guan) 部門查獲電捕野生蚯蚓人員1名,放生野生蚯蚓29斤。經多個(ge) 部門協作,最終,林業(ye) 執法部門對該違法行為(wei) 人作出行政處罰3000元的決(jue) 定。
“整治電捕野生蚯蚓行動中,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共立案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3起,案件所涉轄區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銷售電捕蚯蚓工具,非法收購、加工、銷售野生蚯蚓情況,同時還發現行政機關(guan) 存在適用法律方麵的困難。”林劍說。為(wei) 了解決(jue) 行政機關(guan) 的顧慮,專(zhuan) 案組邀請了農(nong) 科院專(zhuan) 家、律師、政協委員與(yu) 行政機關(guan) 同堂論案。最終,由市場監督部門聯合林業(ye) 、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公安、生態環境等職能部門在檢察院的監督下形成聯動機製,建立線索反饋和信息互通共享機製,強化法律適用和案件查辦能力,破解現實難題,聯合開展野生蚯蚓保護工作,全麵加強野生蚯蚓出售、購買(mai) 、利用等多環節監管,重點圍繞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野生蚯蚓捕殺設備進行監管,嚴(yan) 厲打擊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產(chan) 品和生產(chan) 、銷售沒有產(chan) 品合格證或以不合格產(chan) 品冒充合格產(chan) 品的違法行為(wei) 。
“辦理電捕野生蚯蚓行政公益訴訟案,我們(men) 也遇到很多法律和政策問題,正在積極向自治區檢察院請示,建議立法機關(guan) 完善相關(guan) 法律草案,加強對野生蚯蚓等普通野生動物物種的保護,完善電捕野生蚯蚓監管,推動科學扶持蚯蚓養(yang) 殖和替代產(chan) 業(ye) 發展。”頓興(xing) 剛說。
《 人民日報 》( 2023年02月27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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