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貴港立法保護利用古碼頭
中新網貴港4月2日電 (張智榮 熊耀章 劉藝)記者2日從(cong) 廣西貴港市有關(guan) 部門獲悉,《貴港市古碼頭保護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yu) 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首部關(guan) 於(yu) 保護利用古碼頭的地方性法規。
據貴港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主任陸曉宇介紹,《條例》將當地經多次調研論證的28個(ge) 碼頭列為(wei) 古碼頭,並規定了其他古碼頭的確定條件和程序。保護對象除了古碼頭本體(ti) 外,還包括與(yu) 古碼頭整體(ti) 曆史特點、環境風貌具有關(guan) 聯意義(yi) 的伴生曆史文化遺存,如會(hui) 館、廟宇、碑刻、牌坊、古橋、古城牆等建(構)築物。
貴港位於(yu) 廣西東(dong) 南部、珠江流域幹線西江中遊,是“海上絲(si) 綢之路”起點城市和珠江—西江經濟帶戰略重要節點城市之一。西江黃金水道貫穿貴港所有縣(市、區),碼頭的曆史可追溯到秦始皇統一嶺南時設立的桂林郡時期,距今已有2200餘(yu) 年。
根據普查,目前貴港市仍存在不少古碼頭,但在現存古碼頭中,隻有貴港市港南區南江古碼頭、平南縣同和大旺圩碼頭已列為(wei) 文物保護單位,其他均未列為(wei) 文物保護單位及未登記為(wei) 不可移動文物。近年來,受人為(wei) 和自然因素影響,貴港市部分古碼頭遭到損壞甚至被拆除。
為(wei) 盡快有效保護古碼頭這一珍貴的曆史文化遺產(chan) ,貴港市於(yu) 2020年11月啟動《條例》立法調研與(yu) 起草工作。陸曉宇稱,《條例》強調在保護中合理利用,讓古碼頭活起來,更好地傳(chuan) 承曆史文化。
“貴港古碼頭見證著海上絲(si) 綢之路對西江航運的促進,也將見證平陸運河建設對廣西發展的推動。對古碼頭保護利用進行立法,意義(yi) 重大,影響深遠。”廣西文物保護與(yu) 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謝廣維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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